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0200-2012-0002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2-03-12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命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93家单位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决定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中〔2012〕14号
  • 发布日期:2012-03-1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命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93家单位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决定的通知
榕卫中〔2012〕14号
来源:福州市卫生局 时间:2012-03-12 00:00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属医院:

现将《福建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命名北京市第一医院等93家单位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决定的通知》(闽卫中函201215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重视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持续推动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抓住深化医改的机遇,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福建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命名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93家单位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决定的通知

闽卫中函2012156

各设区市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厅直属各医疗单位, 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现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命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93家单位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决定》(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号)转发给你们,希望我省被命名的福州市第一医院等4家单位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各地要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工作,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良的中医药服务。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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