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0200-2012-0004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2-04-10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局转发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办〔2012〕34号
  • 发布日期:2012-04-1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卫生局转发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榕卫办〔2012〕34号
来源:福州市卫生局 时间:2012-04-10 00:00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市管民营医院、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闽卫新函〔2012〕26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新闻宣传和

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闽卫新函〔2012〕268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厅直属各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厅机关各处室:

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及《2012年福建省卫生工作要点》的要求,制定了《2012年福建省卫生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参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2012年福建省卫生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今年是“十二五”医改规划开好局的重要一年,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对于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奠定卫生工作基础、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健全机制,推进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新发展

2012年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总体要求是:围绕全省卫生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服务卫生改革发展,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工作水平,增强传播效果,更好地宣传卫生工作新举措、新成效和人民群众所得到的实惠,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一)围绕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卫生新闻宣传工作

要围绕卫生中心工作,着力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新闻宣传工作。

1.宣传医改工作成效。重点宣传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公立医院改革、社会办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和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等医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和群众得到的实惠。

2.宣传卫生工作典型经验。植根改革实践,深入挖掘和概括总结医改实践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积极开展宣传和推广,充分发挥先进经验的示范带动作用。

3.宣传卫生行业先进人物。结合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卫生文化建设活动,大力宣传卫生行业典型,主动向社会宣传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创先争优、攻坚克难、默默奉献的感人事迹,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医疗卫生人员投身医改、服务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

(二)遵循规律切实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

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卫生工作规律,推进卫生新闻传播手段创新,增强卫生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影响力。

1.做好卫生新闻发布工作。坚持卫生新闻发布的归口管理,切实做好日常工作及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提高时效性,增加透明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专题政策解读等形式,及时发布卫生政策和措施,宣传卫生工作进展和成效。

2.做好卫生风险沟通工作。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及其苗头,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等要早研究、早评估,采用适宜方式积极作出回应,有效引导舆论。厅新闻办将继续办好《闽卫舆情》并扩大发放范围,及时跟踪重要卫生新闻的社会反应,准确把握和有效应对,及时化解风险。

3.做好卫生新闻载体的建设工作。各地要开辟并办好单位官方网站的“卫生新闻”栏目,利用这一载体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厅新闻办将继续办好福建卫生信息网站中的卫生新闻”、媒体报八闽卫生等栏目,进一步提高新闻媒体对卫生新闻内容的采用率。

4.做好卫生新闻线索采写报送工作。新闻线索采写报送是新闻宣传工作的生命线。各单位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要主动承担起卫生新闻线索的采写工作,及时将新闻线索报送给厅新闻办(福建省卫生厅新闻办邮箱fjswstxwb@sina.com,福建卫生新闻宣传QQ群号196577959)。厅新闻办将对各地报送的新闻线索进行筛选,组织主流媒体进行采访报道。省卫生厅将积极协调健康报社,在条件成熟的设区市建立特约记者聘任制,以加强卫生新闻报道工作。

(三)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卫生新闻宣传工作

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是卫生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卫生部门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重要手段和舆论保障。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卫生新闻宣传机构和队伍建设,是做好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基础和保障。

1.坚持新闻宣传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新闻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亲自抓。要把卫生新闻宣传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与卫生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

2.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各地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的基础上,要切实做好新闻发言人团队建设,保障团队建设的人、财、物,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卫生新闻宣传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省卫生厅将继续加强对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员的培训,进一步强化卫生新闻队伍建设,提高卫生新闻采写能力。

二、创新健康教育理念,促进健康教育健康发展

2012年福建省健康教育工作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重点,根据《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0〕42号)和《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卫办妇社发〔2011〕116号),面向社会、面向群众,以提高公众健康素养为目的,创新健康教育模式,开拓健康知识传播途径;大力开展健康素养调查,扎实推进全省控烟工作;提高健康教育专业能力建设,促进健康教育可持续发展。

(一)以健康知识传播为重点,提高公众健康素养水平

1.加大健康知识传播力度。各地要充分依靠并发挥媒体作用,积极与当地主流媒体合作,继续以健康科普宣传专版的形式开展健康知识传播工作,逐步提高公众的健康素养。省里将继续与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和东南快报等主流媒体合作,向公众传播科学健康知识。

2.做好各类卫生日健康传播工作。各地要继续高度重视利用各类卫生日传播健康知识,积极策划、组织和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碘缺乏病宣传日、世界无烟日、世界肝炎日、世界狂犬病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重大卫生日的宣传活动,利用媒体传播的巨大社会功能,让公众知晓、接受、践行卫生日的宣传主题。

3.加强健康教育知识库建设。2012年要强化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知识储备,继续收集、评估、研判各类传染病、慢性病、健康素养、控烟等的科学性、权威性的宣传材料,并将其进行整理、分类、审定后入库管理。

(二)以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为重点,扎实推进全省控烟工作

1.全面推进全省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依托2011~2012年度中央转移支付烟草控制项目——区县级无烟机构示范基地创建,推动全省县(市、区)无烟医疗卫生单位的创建,并进一步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预防保健机构等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检查督导,年内组织开展1~2次督导检查,通报检查情况,全面推进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

2.扎实推进控烟履约工作。继续开展中国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积极组织协调媒体和控烟专业机构共同参与控烟宣传,广泛宣传医疗机构禁烟工作成效,。结合世界无烟日主题,开发相关宣传资料,组织开展控烟履约宣传活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意见》,推进无烟校园创建活动。

(三)以健康教育专业培训为基础,加强全省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能力建设

贯彻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和《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继续健全、更新和完善全省健康教育网络,理顺健康教育工作脉络,确保省—市—县健康教育工作落实到位;继续加强健康教育队伍的能力建设,2012年拟举办3期面向全省所有县(市、区)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者的专业培训班,包括“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指导与评价培训班”、“健康素养评价能力培训班”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示范基地创建交流培训班”,提高全省健康教育队伍专业水平。同时,有条件的情况下在基层创建1~2个省级健康教育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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