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0200-2012-0006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2-06-12
  • 标    题: 中共市委编办、市卫生局、市公务员局、市财政局转发省委编办等部门关于推进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人事关系县级统一管理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人〔2012〕80号
  • 发布日期:2012-06-12
  • 有 效 性: 有效
中共市委编办、市卫生局、市公务员局、市财政局转发省委编办等部门关于推进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人事关系县级统一管理的通知
榕卫人〔2012〕80号
来源:福州市卫生局 时间:2012-06-12 00:00

各县(市)区委编办、卫生局、人事局、财政局:

现将《中共福建省委编办 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人事关系县级统一管理的通知》(闽卫人2012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人事关系收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工作。

 

中共福州市委编办           福州市卫生局

福州市公务员局          福州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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