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0200-2017-0002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7-04-05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医〔2017〕48号
  • 发布日期:2017-04-0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榕卫医〔2017〕48号
来源: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2017-04-05 00:00

各县(市)区卫计局,市属各医院,各市级民营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4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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