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28-0800-2012-0006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2-06-14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局关于设置“福建福泽妇产医院”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卫医〔2012〕101号
- 发布日期:2012-06-14
- 有 效 性: 有效
台江区卫生局:
你局报送的设置“福建福泽妇产医院”的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福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0~2015年)》:至2015年台江区二级专科医院规划数为1家。目前福州市区的妇产专科医院5家中,台江区已有1家二级妇产专科医院。且根据《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卫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省会中心城市医院资源配置和建设意见的通知》(闽政〔2010〕36号)及《福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0~2015年)》精神,严格控制鼓台城市中心区域医疗机构数量,新增医疗资源向医疗资源薄弱的城市新区倾斜,在医疗设置时,考虑总体的卫生资源配置量及区域地理分布特点,兼顾卫生资源配置的平衡,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因此,暂不同意在台江区设置“福建福泽妇产医院”。
此复。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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