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3000-2022-0002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04-01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224076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卫人口〔2022〕7号
  • 发布日期:2022-04-0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224076号提案的答复
榕卫人口〔2022〕7号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4-06 18:34

  黄文真委员:

  《关于加强对失独老人精准帮扶的建议》(224076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福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建议。我委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不断建立健全帮扶体系

  国家、省、市高度重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帮扶,为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2007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点开展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2008年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正式更名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将我国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列入扶助对象。对于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而女方年龄未达到49周岁的家庭,由各级政府、非政府组织为其提供精神抚慰、经济救助和医学咨询指导等服务,帮助有再生育意愿的家庭实现再生育。同时,形成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标准。

  2013年以来,围绕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社会关怀、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关怀宣传工作、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信息档案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推动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先便利医疗服务工作、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管理信息标准和规范等方面下发文件,形成了特扶工作比较完备的制度体系。

  二、建立管理系统,实现精准帮扶动态管理

  国家卫健委根据新形势下工作需要,建设升级了“人口统筹系统”,其中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系统是最主要的应用系统之一,已经从原来的报数据系统升级为管理系统。

  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子系统扶助信息包括年龄、住址、家庭组成、健康状况、自理能力、收入状态等基本情况,适时跟踪更新,动态管理。

  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档案子系统包括帮扶家庭维护、帮扶联系人维护、帮扶关怀政策维护等,方便辖区政府实时上传特殊家庭的经济扶助、医疗保障、养老保障落实情况。

  三、福州市计划生育家庭特扶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印发《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榕人口领〔2013〕3号),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卫健部门每年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列入工作重点,专题研究,认真推进。

  二是认真摸清底数。组织县(市)区通过入户调查、摸排、核查等方式,摸清辖区底数,并及时录入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系统。

  三是精准帮扶。采集核实特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生活状态、主要困难等情况,及时录入特扶系统,为特殊家庭成员建立电子帮扶档案,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完善联系人制度。印发《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和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完善联系人制度,各街镇卫健办干部和社区计生专干与每户进行挂钩帮扶,通过入户、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帮扶对象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其身体精神状况,及时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是逐步提高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标准。2018年起,计划生育特扶金标准普通家庭49周岁-59周岁每人每月1310元,60周岁每人每月1410元;低保家庭49周岁-59周岁每人每月1600元,60周岁每人每月1700元。

  五是开通“绿色就医通道”,提供医疗保障。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计生特殊家庭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服务,优先签约,优先服务,实现应签尽签。为签约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双向转诊便捷服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印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服务证”,要求各地与辖区内市、县(区)级公立医院签订协议,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及服务项目,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等就诊医疗服务,开通“绿色通道”。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资助。

  六是落实再生育扶助政策。对特殊家庭实施人工辅助生育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1000元的补助;采取试管婴儿辅助生育的,给予一次性不低于2万元的补助。

  七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暖心服务。开展节日慰问,每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党委、政府都组织走访慰问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并给予慰问金;举办失独家庭父母集体生日会,发放生日慰问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有需求的计生特扶家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对新增失独人员开展个案辅导,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及时进行心理救助。定期邀请专家开展心理健康和医疗保健为主题的讲座,提高失独人群应对情绪困扰和生活挫折的能力。

  四、下一步计划

  市卫健委将认真参考委员的建议,积极履职,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更好地服务计划生育失独家庭老人。

  领导署名:侯  林

  联 系 人:吴华珊

  联系电话:83213091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 

  

  市政协提案建议采纳情况及实施安排表

  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签章):                               填报时间:2022年4月1日

提  案  名  称

提案编号

提案委员姓名或提案单位名称

承 办 单 位

关于加强对失独老人精准帮扶的建议

224076

黄文真

福州市卫健委

提案建议采纳情况及实施安排

建 议 内 容

采 纳 情 况

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

建议1

摸清失独老人数量

已采纳

组织县(市)区通过入户调查、摸排、核查等方式,摸清辖区底数,并及时录入计划生育家庭扶助保障系统。

建议2

对失独老人实施精准帮扶

已采纳

采集核实特殊家庭成员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生活状态、主要困难等情况,及时录入特扶系统,为特殊家庭成员建立电子帮扶档案,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完善联系人制度。完善联系人制度,各街镇卫健办干部和社区计生专干与每户进行挂钩帮扶,通过入户、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帮扶对象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其身体精神状况,及时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逐步提高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标准。2018年起,计划生育特扶金标准普通家庭49周岁-59周岁每人每月1310元,60周岁每人每月1410元;低保家庭49周岁-59周岁每人每月1600元,60周岁每人每月1700元。

 

充分发挥社区医院作用

已采纳

开通“绿色就医通道”,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计生特殊家庭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服务,优先签约,优先服务,实现应签尽签。为签约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双向转诊便捷服务,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印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就医服务证”,要求各地与辖区内市、县(区)级公立医院签订协议,明确定点医疗机构及服务项目,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优先挂号、优先就诊、优先取药等就诊医疗服务。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资助。

承办单位对提案质量的评价

 

 

 

委员对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评价

办 理 态 度

满 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办 理 结 果

满 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注:①“采纳情况”请填写是否采纳提案建议,以及已采纳的落实情况,未采纳的主要原因;

  ②“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请填写对采纳的提案建议拟采取的办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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