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3000-2022-0003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2-04-18
  • 标    题: 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498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卫人口〔2022〕18号
  • 发布日期:2022-04-2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498号建议的答复
榕卫人口〔2022〕18号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22-04-20 19:29
王剑代表:

《关于在工业集中区设立面对农民工子女0-3岁年龄段普惠型托管机构的建议》(第1498号)收悉,该建议由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教育局及我委分办,现将涉及我委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省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人社厅等11家单位在2019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鼓励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园区和大型企业、用工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职工适龄子女达到20以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应积极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同一片区(园区)、同一商务楼宇内的多家企事业单位,采用多种方式联合提供托育服务。”根据国家、省要求,2020年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单位联合印发《福州市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普惠托育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政府各职能部门根据管理职责和管辖范围,共同承担婴幼儿照护服务的社会责任。同时要求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卫健、民政、市场监管、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计生协会、妇联等群众组织共同参与、密切协作的管理体系,构建上下联系、左右协同的衔接配合机制,合力推进托育工作。

针对代表提出的在工业集中地区设立面对农民工子女0-3岁年龄段普惠型托管机构,目前福清已有2个普惠托育服务社区点,即福清市尚学堂托育服务有限公司(福清市阳下街道虎溪社区)和福清市尚学堂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宏路街道中联城分公司),共80个托位。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指导各地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建设,积极配合属地及园区主管部门,促进相关优惠措施落地实施,努力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

 

领导署名:侯 

联 系 人:吴华珊

联系电话83213091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4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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