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卫生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卫生局 时间:2015-01-26 15:20

福州市卫生局201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施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4〕73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4〕82号)要求,对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汇总报告。内容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福州卫生信息网”(www.fuzhou.gov.cn/wsj)或福州市档案馆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福州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93号东部办公区1号楼16层,邮编:350005,电话:0591-83318233,电子邮箱:mdwstx_wsj@126.com)。

一、概述

2014年,市卫生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推进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和促进机关事务工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为重点,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紧紧围绕卫生中心工作,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材料逾300条。

2、继续清理可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以《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的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积极做好到期政府档案清理以及移交市档案馆工作,并及时向市档案局报送本年度形成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

3、加强信息解读工作。为进一步深化对公开透明、主动回应的认识,自觉把及时发布、准确解读作为工作常态,使研判舆情、有效引导成为必备能力,让政策切实惠及百姓,主动发布了“关于福州市农村居民21类重大疾病保障政策的解读”、“关于福州市农村居民慢性髓细胞白血病、血友病A大病保障政策的解读”、“关于对赴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医学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实行学费代偿政策的解读”、“关于对《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的解读”、“食物发展三个重点,保障人民营养健康-2014-2020 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重点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解读”等相关民生及惠民信息,使卫生信息更加贴近民生、更好服务百姓。

4、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以福州卫生政务微博为主阵地,不断充实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福州卫生”2014年发布微博824多条,听众达52000多人,通过微博晒职能、晒绩效、晒服务,将工作职能、工作成效、服务承诺、投诉求助方式进行公开发布,及时准确地报道医改动态、改革举措、新风尚、科技创新,提高卫生事业社会知晓度。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功能,以公开政务信息,增强网站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为重点,通过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开设特色栏目,在市卫生局网站开通了“民意征集”、“网上调查”2个互动专栏,进一步体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网上服务的便捷性和互动交流的有效性,为政府信息公开搭建了新平台,网站的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1、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和“三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并以行政服务窗口作为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的示范点。在办证窗口公示了办证指南、办证程序及有关卫生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期限等内容,向所有申请人免费提供卫生行政许可申请书及办理指南等,同时将以上内容公示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及时将办理结果以短信形式发送给当事人,并在福州卫生监督网予以公示,有效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使到市卫生局办证人员能迅速了解有关信息,少走弯路。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和福州卫生监督网将有关卫生行政处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文件材料予以公示,同时公示卫生行政处罚的种类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便于民众更好地了解和遵守。依托市效能办行政处罚网络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平台,及时将行政处罚案件录入,实现行政处罚各环节信息全程透明。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政处罚案件,及时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信息,让公众得以知晓。

(三)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为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透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主动公开部门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发布了《201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2013年度福州市卫生局部门决算说明》和《福州市卫生部门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主动公开了卫生部门主要职责、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部门主要工作总结、2013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和市卫生局因公出国、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的相关信息。

2、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214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批复工作,同时,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审核。今年初,市审计局对市卫生局2013年预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延伸抽查下属16个二级单位,审计重点为专项经费预算安排具体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单位决算草案,并将相关审计内容、时间、结果等情况对外公示。

(四)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促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各医疗机构认真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和《福州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收费标准,及时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并通过在门诊大厅设置宣传牌、触摸屏、滚动电子屏以及科室医疗价格公示牌等多渠道公示收费信息,方便患者查询。住院病区严格实行“一日清单”发放制度,病区每日给病人提供当日的住院费用清单住院处在病人出院结账后提供全部费用清单,保证患者对收费项目知情权。各医疗机构在醒目位置公示价格投诉电话,悬挂投诉处理意见簿,投诉处理意见簿中,对投诉内容,处理结果、整改、复检有书面记录,随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患者权益。

2、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指定专人负责、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卫生局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下设若干个子项,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发布了福州市2014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大型宣传活动、餐饮单位信用信息(福州市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A、B、C级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办事指南(餐饮服务许可证新证、变更、延续注册、注销)和办理流程、每月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等卫生政府信息。2014年9月15日,根据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市卫生局将市本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移交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通过网站等方式予以公开告知。

(五)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配强配齐队伍,落实工作人员,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指导。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开展理论研究,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2、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依法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权威、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制定落实《福州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该公开的文件信息全部公开,同时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层层把关,确保不泄密。

3、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4〕82号)精神,研究制定《2014年全市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公开程序,狠抓工作落实。同时要求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落实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列入年度考评工作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市卫生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0件,其中2014年度23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医疗政策;公共卫生、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以市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卫生信息网、福州卫生政务微博发布为主,结合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等便民渠道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件,答复2件,同意公开答复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为网上申请,一个是要求公开福州市0912年医疗卫生数据,已在福州统计年鉴公开;另一个是要求公开2014年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工作要点,已在市卫生局网站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4年度,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零收费,故亦无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目前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已作为市卫生局常态化工作有序开展,但在工作实际中也发现一些不足,如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比例、公开的时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2015年市卫生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及时主动公开卫生相关信息。认真贯彻落实“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本局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各类业务信息,并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

(二)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根据《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更新频率。

(三)充分发挥中国福州门户网的窗口作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是充分了解社情民意,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良好平台。市卫生局将本着求实、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更好地利用网站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努力将中国福州卫生局网站建设成为展现卫生新貌、提供便民服务和加强政务公开的第一窗口。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3

35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2

34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1

5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

11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2

103

   3.信函申请数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

11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5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1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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