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基金支付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0-10-22 09:16

  (1)统筹基金支付规定(按病种收费除外)

首次住院起付线

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800元

600元

300元

年度内多次住院的每次递减200元直至降为零。

12万元

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参保对象

三甲

三乙

二级

一级和社区

在职职工

85%

86%

88%

92%

退休人员

90%

91%

93%

97%

  

 

  (2)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支付规定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费用,医保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结算,不设起付线,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

  省属医院按以下标准结算:

 

 

医保

待遇

 

省属A档医院(省立医院及南院、协和医院、附一医院、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

省属B档医院(其他省属医院)

统筹支付比例

个人负担比例

统筹支付比例

个人负担比例

在职人员

70%

30%

75%

25%

退休人员

75%

25%

80%

20%

  

   市属医院及省内异地就医按以下标准结算:

医保

待遇

 

三级公立医院

二级公立医院

一级公立医院

统筹支付比例

个人负担比例

统筹支付比例

个人负担比例

统筹支付比例

个人负担比例

在职人员

75%

25%

80%

20%

85%

15%

退休人员

80%

20%

85%

15%

90%

10%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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