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的种类及待遇支付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0-10-23 09:11

序号

门诊特殊病种(26种)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起付线

支付比例

医疗

机构

社区

1

抑郁症、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活动期)

4000元

800元

(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取消起付线)

在职85%

退休90%

在职90%

退休94%

2

高血压病、糖尿病

4500元

3

脑卒中及后遗症、类风湿关节炎、慢性肾炎

6000元

4

帕金森病、肝硬化(失代偿期)

8000元

5

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结核病规范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门诊危重病的抢救、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心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重性精神病人门诊药物治疗、癫痫、支气管哮喘、苯丙酮尿症

12万元

备注:1、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包括起付标准、医保目录内个人负担部分。2、参保人员有两个以上门诊特殊病种按一个起付标准计算。3、序号1—4门诊特殊病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待遇。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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