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我市医保参保人员就医范围的通知
时间:2017-10-31 09:22

榕医保文201742

  

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方便我市参保人员就医,完善基本医保制度,经研究,决定扩大参保人员就医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内异地安置的我市医保参保人员,其社保卡同时开通参保地和安置地即时刷卡结算功能,并在安置地的所有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均可刷卡结算。

二、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就医医疗机构范围扩大到所有已完成医保智能审核平台事前提醒功能改造端口接入的医疗机构。其中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结核病规范治疗、精神分裂症等对治疗医院级别和专科有限制的按原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从201791日起执行。

 

          福州市医疗保障管理局

          2017821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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