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主站保障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2019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8-08-31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字体:    
分享到:
查看原文件链接

2019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240/,缴费期限为201891日至1231日,待遇享受期限为201911日至1231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等医疗救助对象;农村计生家庭独子户、独女户、二女绝育户;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保障对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