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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时间:2021-08-26    来源:{{el}}    字号: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本着“仲裁为民”的服务宗旨,始终坚持以新理念、新机制、新方式、新作风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作为落脚点及出发点,努力提高仲裁工作服务水平,着力解难事办实事,推动党史学习走深走实。 

     创新举措 加大仲裁为民力度 

  充分发挥仲裁定分止争作用。主动前移调解关口,进一步加强仲裁受理前调解。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及标的额在50000元以下的案件,组织双方进行受理前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的不收取费用。今年上半年裁决结案352件,调解结案78件,诉调结案(含自动履行)130件,受理前调解16件,调解、撤回率合计达48.7% 

  加快推动仲裁信息化服务建设。在福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开通网络受理功能,申请人可通过福州仲裁委员会“在线立案系统”提交仲裁立案申请,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远程仲裁立案的法律要求,尤其是在疫情期间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提升仲裁立案工作的质效。 

  打通仲裁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运用网络、电话等形式开展仲裁咨询、立案服务的同时,在福州12348法网窗口开设网络咨询窗口,为人民群众提供仲裁法律咨询和引导服务,上半年共计接听当事人通过12348热线来电咨询344件。 

  扎实开展仲裁与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福州仲裁委坚持响应最高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号召,不断深化与鼓楼区、仓山区和台江区法院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诉前调解和仲裁确认有机结合。2021年上半年共接受基层法院903件案件,调解成功129件,调解率达到25.9% 

  建立诉调仲执一体化机制。福州仲裁委与福州中院、福州自贸区管委会共同签订《关于建立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诉调仲执一体化机制的若干意见》,加强诉讼与调解、仲裁的程序衔接。福州中院聘请福州仲裁委员会10名仲裁员和办案秘书作为特邀调解员,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融合在仲裁中,推动涉自贸区民商事纠纷诉调仲执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做深做实 提升仲裁服务水平 

  完善便民设施,规范办事流程。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秘书处受理窗口不断完善接待流程,推广文明用语,制定规范的金融借款合同、民间借贷商品房预收/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一系列纠纷仲裁指引及《缺件告知通知书》。受理大厅还为当事人同步提供参考格式文书、电脑、手机充电等便民服务设施,全面落实人性化、规范化接待服务。 

  提升人员素质,提供文明服务。黄尚斌书记亲自带领受理部工作人员前往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开展专项“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学习调研,查找自身的差距与不足,不断改进长效化工作机制,树立仲裁机构良好的窗口形象。 

  关注弱势群体,提供专业服务。福州仲裁委员会年初受理的郑某某老人存量房买卖纠纷案件,郑老因患有“老年痴呆症”,存在间歇性表意不清、思维紊乱的情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存在的诸多疑点,办案秘书多次往返奔走于产权交易中心、医院等地,用专业诠释服务,用行动践行为民服务承诺,最终捍卫了老人的合法权益。 

  勇于担当使命,提供暖心服务。防御台风、抗击疫情期间,只要群众需要的地方,就有我们主动担当、调解纠纷的身影。台风“卢碧”期间,办案部张勇东主任,带领办案秘书,顶着强风暴雨,深入福清江阴码头现场勘察,组织现场调解,一起历时五年多迟迟未决的商事纠纷得以解决,双方最终达成满意的协议。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仅是锤炼广大党员为民服务本领的“磨刀石”,也是检验广大党员初心使命的“试金石”,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将继续秉承初心,不忘责任在肩的使命,进一步发挥仲裁制度优势,在服务福州社会经济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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