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获评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日期:2021-12-09 22:34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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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公布了第一批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其中,福州市获评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地级市。

  近年来,福州市深入推进创新型、服务型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聚焦“数字赋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机制,优化公共服务,数字政府发展指数位列全国省会城市第四,政务服务全国领先;

  二是聚焦依法行政,以高水平依法决策、高质量行政立法、高标准管理规范性文件,构建精细完备的制度体系;

  三是聚焦“阳光政务”,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政务诚信,政府透明度位居全国前列;

  四是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军门社区时作出的“三个如何”重要指示为指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医患纠纷调解,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获评“七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城市,入选第一期全国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

  下一步,福州市将以此次示范命名为新起点,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营造浓厚的示范创建氛围,全力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的“福州模式”,努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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