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街元宵灯市
在20世纪初,南后街元宵节的“灯市由黄巷口起至杨桥巷口止,过此则寂然”。“每至旧岁十二月初起,设灯市之人即行预备,亦即有人来商租赁店面,以备作为卖灯时设市之用。常时后街店面,月租不及数百文的,至时必超过三四倍。近时闻每间店面临近灯市之处,竟可租至十千八千”。“灯市之设,始于废历正月初一,终于废历正月十五”。卖灯者“所有预备之灯彩,均于年内完全扎好,至废历正月初,则张挂市间”。其中,有“各项游戏式之灯,如龙灯、鲤鱼灯、大球、大珠、大绵羊、大提刀,更有走马灯”;有民俗所需“必不可无的,一为橘灯,一为观音送子灯”。从材质上讲,这些灯基本上是纸灯。
南后街及两侧三坊七巷毕竟文化底蕴深厚,灯市中还有艺术品位较高的纱灯、玻璃灯,画图以山水、人物、花卉为主,不仅为满足当地文化人之需,而且有当地文化人为之制作。
例如,“纱灯在后街为特别精致,市肆另租店面,特别陈列”。“纱灯裱褙尚不难,而难在绘画。纱灯之工手,其人苟为名流,不肯轻易以笔墨画于灯、售于市;若粗工则所绘庸劣,不足增重价值。以是之故,裱褙灯之人,必与善画之人合作,一则出式雅巧、一则作画佳妙,两下合之,于是纱灯乃畅销”。“善绘纱灯者,为潘芝园,工手极精,神情色彩均皆精妙”。“至玻璃灯更不易画,……此亦专门技术。学之未必尽能,能之未必尽好也”。
纱灯、玻璃灯选择的画图也有讲究,如画花,多为梨花。一是因为梨花呈白色,“花俗当为子女,称男为白花、女为红花”;二是因为“梨”与“来”在福州方言中谐音,所以选送画有梨花的灯,寓意“则子来,故梨花在灯市时节尤畅销。而桃花则不用,俗称其为短命花,且谓桃花污秽不可近神前”。
纱灯、玻璃灯虽然高雅,但“叫价极昂”,普通纸灯“每盏不过叫价二三百文”,“若纱灯、玻璃灯,则十元、八元在意中事”。
元宵节期间,南后街“卖灯之市肆附近,而获利者,不止一灯肆”。
如钱店仔。一来,“卖灯之家多半贫寒,赀本不足,欲制灯则须备款。以此,钱店仔也寻机放借,视其人妥当可靠者,十元、八元、一二十元临时贷与”。“一至灯市开张,灯店逐日售卖有款,钱店仔就近逐日收回”,“取利极厚”。
二来,灯市中买卖双方“不能无找拆,找拆票番角仔,则为钱店仔专门生意,亦为钱店仔可与周转。以此之故,灯市开后,临近钱店仔莫不格外喜欢,以期乘时邀利”。
又如,“买灯之后,必须添烛,使之红焰通明、光辉载送……而油烛店之生意,乃因灯市而繁盛也”。
再如,“凡观灯游侣,三五成群,环行观览,久之则饥,或至深夜游倦……于是过酒肆而垂涎,入屠门而大嚼,此点心店、馆店所以因灯市而闹热(福州方言,即热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