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日期:2019-08-14 15:16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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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8月13日,对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的第十九批群众信访举报件28件,各责任单位按照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按照要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予以全文公布。

序号

受理编号

行政
区域

交办问题的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2FJ201908030048

福州市闽清县

坂东镇湖头村工业区3号4号地块有条18米的陡坡(保护农田,土耕)被坡边的一户人家挖去建房屋,陡坡基本上已被挖空、落差高度10米左右,导致3号地块的厂房(土地所登记地块为生态林)已倒塌一部分,如继续挖下去3号4号地块的厂房会有倒塌的危险,存在安全隐患。

生态

部分属实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湖头村工业区3号4号地块是福建省闽清七星瓷业有限公司和福建省闽清县湖头增峰陶瓷厂,地类性质为建设用地,并非生态林;该处18米的陡坡地类性质为林地;湖头村村民黄某光住房位于2007年在上述2厂下方高差约8米的坡边处兴建。
2.2018年,黄某光为清理屋后垃圾及淤泥,进行了部分土方清运,黄某光取土行为导致该陡坡坡度增大,存在安全隐患。
3.坂东镇城管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黄某光放坡取土行为,并立即进行制止,坂东镇国土资源所于2018年12月向其发放整改通知书。截止目前,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并未再发现黄某光继续放坡取土迹象。

1.闽清县政府责成坂东镇加强巡查和监管,坚决禁止放坡取土等行为。
2.组织坂东镇司法所、国土所与湖头村一同协调双方当事人邻里纠纷问题。
3.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对该陡坡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坡度,进行绿化,并修建排水沟,防止土坡溜方,消除安全隐患。

 

2

D2FJ201908030079

福州市永泰县

1.大洋镇鱿墘村旧县道旁村民蔡某书、何某仙侵占500-600平方山林,建2000多平方活死人墓,污染水渠,破坏山林。2.浦头村原村主任汪某琳开采石矿,围田5亩,破坏森林,造成100多亩山地裸露。3.浦头村原村主任汪某琳2018年将不能开发的200-300亩生态林出租给汪某旺用以种茶树,造成山体裸露,水土流失。

生态

部分属实

此件与第十五批受理编号X2FJ201907300106信访件重复。
1.经核查,该坟墓建于2011年,为2012年11月永泰县实行殡葬改革前所建,占地面积296平米,221平米地面进行硬化;未发现有污染水渠的情况,但存在占用林地、破坏山林的问题。
2.2016年因受“尼伯特”台风影响,浦头村旗杆底边坡崩塌。村民汪某在滑塌体偷运少量碎石,用于房前屋后驳岸建设,未发现埔头村原村主任汪某琳参与开采矿石。比对土地利用现状图,该处地类属于林地,无耕地。
3.2018年4月,埔头村村民代表大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将火卷垅至罗仔垅渠道山场流转给顶阁休闲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用于药材和作物种植,非汪某琳个人行为;该山场为一般用材林,非生态林;前期山体清杂、整平作业期确有存在水土流失现象,但现已种上成片油茶并套种西瓜作物,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

1.大洋镇政府责令蔡某书等人按整治要求对该坟墓采取覆土、种植草坪、播洒草籽等措施落实整改。
2.永泰县林业局责令汪某将林地恢复原状。目前,当事人已于8月1日采取容器苗种植方式进行复绿,共种植红叶石楠200株。
3.大洋镇政府督促山场经营者优化山场种植作物,加强水土保持措施,在山场上开辟出竹节沟,防止水土流失,预计10月底完成。

 

3

D2FJ201908030076

福州市长乐区

投诉人反映:1.首占新区东岱湖没有排水口,当地的整改措施显示为清理淤泥,没有解决排水口问题。2.航城街道闽江口旁边洋屿村福能煤场大面积露天堆放,扬尘污染环境。3.青洲大桥旁泰铭公司以办工厂为名超过审批范围开山取土,且该区域为生态保护区,存在违法审批问题,当地称正在整改,要求公开具体整改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

大气,生态,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此件与第十一批受理编号D2FJ201907260074信访件重复。
1.经核查,首占新区东岱湖经莲心溪河道的龙津处节制闸与莲柄港主河道连接,有出水口。
2.信访件反映的煤场是福建鑫通码头有限公司露天煤炭堆场,已配套抑尘喷淋系统,四周建设有防风抑尘网,厂区周界外空气中颗粒物浓度达到标准。堆场内道路有煤尘,运输车辆进出时产生扬尘。
3.未发现福建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超审批范围开山取土,该区域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未发现违法审批问题。正在整改的主要是该公司未经审批采伐林木、1条石子加工项目生产线未验收的问题,有关具体整改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已在《福建日报》、《福州日报》等报纸和省、市政府等网站上公开。

1.长乐生态环境局责令福建鑫通码头有限公司加强堆场内煤尘清扫工作。
2.福州市生态环境局、长乐区林业局分别对福建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4

X2FJ201908030135

福州市仓山区

盖山镇中山村前党支部书记非法侵占集体财产,占用农用地,非法经营。

其他污染

不属实

1.经核查,盖山镇中山村上一任党支部书记为黄某俤。2002年至今未发现关于黄某俤违法占用农用地的行政处罚记录。
2.经现场向村委会干部和村民核实,未发现关于黄某俤在任职期间非法侵占集体财产、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经营等问题。

盖山镇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非法侵占集体财产,占用农用地非法经营等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5

X2FJ201908030138

福州市仓山区

建新镇淮安路8号金辉淮安二期小区紧邻三环路,未安装隔音降噪设施,影响A10、A16、A17三栋居民。

噪音

属实

1.经核查,该小区紧邻西三环,为路基段城市快速路,不具备安装隔音屏的条件,但已在主辅道间的绿化隔离带上种植乔木,现已形成高度约为4.5米的连续绿化带,小区房地产商在沿西三环一侧门窗设置多层隔音降噪玻璃,住户各房间外门窗均采用中空玻璃加强隔音,窗户基本采用密闭性较好平开式窗。
2.西三环主道车流量大,车速快,且有大量大型货车经过,车辆行经该路段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1.福州市交警部门做好限速禁鸣管理工作,目前该路段的最高限速2018年起从80公里/小时降为60公里/小时。
2.市园林部门在具备条件的地方补种高大乔木,缓解交通噪声。

 

6

X2FJ201908030160

福州市高新区

乌龙江南大道99号泰禾红悦小区南侧距离福州绕城高速仅30米,噪声扰民。希望建造隔音屏。

噪音

部分属实

经核查,该小区西南边缘的楼房距福银高速公路江口特大桥最近直线距离约30米,管养单位省高速公司福州管理分公司已在相关声噪区域按规范设置约600米的声屏障(含该小区范围约450米),沿线声屏障设施完好。但过往车辆产生的噪音会对该小区造成一定影响。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督促福银高速公路江口特大桥养护单位加强声屏障维护管理,确保声屏障设施完好。

 

7

X2FJ201908030143

福州市连江县

下宫隧道两旁及对面山上毁林造墓现象严重,当地部门存在应付检查的现象。

生态

部分属实

1.经核查,下宫隧道两旁及对面山上区域坟墓为连江县实施殡改前已存在。
2.今年4月以来,下宫乡政府开展整治违建坟墓三年行动,将下宫隧道两旁及对面山上区域存在着历史遗留的旧坟墓列入整治范围,整治工作正在持续推进。

下宫乡政府对下宫隧道两旁及对面山上区域的旧坟墓进行全面整治。

 

8

X2FJ201908030148

福州市连江县

苔菉镇茭南村平流尾地质公园开发有限公司,违法侵占茭南村委会东南侧约十亩农田进行水泥硬化,建设停车场。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1.经核查,2018年7月,苔菉镇茭南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经表决同意对村委会东南侧进行整治,由连江县茭南平流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停车场及生产资料堆放点。
2.经测量,该地块实际面积4.92亩,其中旱地4.13亩,村庄建设用地0.79亩。

1.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该项目进行立案调查。
2.苔菉镇政府将根据乡村振兴规划,结合“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将该地块的地类上报调整为建设用地。

 

9

X2FJ201908030145

福州市闽清县

1.县城恒翔冠城餐饮油烟、噪声扰民。2.六艺超市以及隔壁的酒店,空调及节假日促销噪声扰民。3.福银高速公路白龙枢纽沿线厂房有油漆味扰民。4.省道203在少管所往永泰方向福建中联至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私人制砖厂,噪声、粉尘扰民。

噪音,大气

属实

1.恒翔冠城小区周边餐饮店共15家:3家已关门停业,1家不产生油烟,其余11家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仍有少部分油烟外溢影响周边居民;个别餐饮店用喇叭招揽顾客及顾客喧哗声扰民。
2.六意超市、海悦酒店均位于小区15#楼内,并在楼顶集中安装60多台空调外机。经监测,夜间噪声超标。
3.福银高速公路白龙枢纽沿线厂房为中交二航局闽侯二桥项目部临时钢筋加工车间,现场检查时施工单位正在进行大型滚扎滚焊机等设备安装及刷漆防锈作业,车间顶棚与大门未密闭,存在油漆臭味扰民问题。
4.信访件反映的制砖厂为时代透水砖厂,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项目未配套粉尘污染治理设施,厂区地面可见粉尘,存在粉尘扰民。

1.要求餐饮店确保油烟设备正常运行,文明经营,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对夜间喧闹的顾客进行劝导。
2.闽清生态环境局要求六意超市、海悦酒店采取隔音措施,降低空调外机等设备产生噪声值;闽清县公安局会同县城建监察大队,在该居民区显眼处设立禁鸣标志牌,对超市经营者进行宣传教育,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
3.闽侯县竹岐乡政府现场要求施工单位停止刷漆防锈作业,待加完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后再实施。
4.闽侯县南屿镇政府责令透水水砖厂停产整改,企业计划于8月20日前整改完成。

 

10

X2FJ201908030096

福州市鼓楼区

屏西路27号福建信息大厦大门右侧几家餐饮店油烟扰民,生活污水排入屏西河,污染环境。

大气,水

部分属实

1.信访件反映位置共有3家餐饮店,1家正在装修尚未开业,2家从事小吃及蒸捞为主的餐饮经营活动,均已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集中收集后通往楼顶排放,但加工食品的气味仍对周边群众产生一定影响。
2、2家店均已按规定配套隔油池,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1.鼓楼生态环境局已要求2家餐饮店定期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净化效率。
2.要求正在装修的餐饮店按规定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11

X2FJ201908030147

福州市晋安区
马尾区
连江县

1.梓林村后山凯利山庄毁林违建别墅,多次投诉未解决,至今仍在建设。2.马尾区青洲大桥往机场高速东侧100-200米处多处挖山毁林建造别墅现象。3.晋安北峰桂湖收费站挖山毁林建房地产。4.连江贵安收费站300米东侧挖山毁林现象。

生态

部分属实

此件与第十八批受理编号X2FJ201908020061信访件重复。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实为泰康山庄(泰禾鼓山院子)项目,有合法手续。该公司出于安全考虑于2018年11月修建东北侧护坡,超红线占用林地,被晋安区林业部门依法立案查处。经鉴定,施工过程破坏生态公益林(地)面积2.65亩,地类为林分,林种为水源涵养林。
2.信访件反映青洲大桥往机场高速东侧为福建省椿萱乐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老年公寓项目用地,非别墅。该项目在审批范围内进行山体开挖,但存在违占土地(建设用地)面积1.9亩、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面积0.59亩。
3.桂湖服务区内附属设施均按程序审批建设。桂湖方向出口匝道处有一自然形成的裸露地块,位于用地红线范围内,植被稀疏,生态景观较差。
4.连江县贵安收费站东侧300米处有2个项目,温泉小区住宅开发项目和朗曼酒店项目,在审批范围内挖山,未发现非法毁林问题。

1.鉴于现场仍未恢复植被,但修筑该建筑边坡系出于安全考虑,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8月4日约谈业主,责令其承诺护坡建设完成后立即恢复植被。晋安区政府将继续跟踪,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护坡建设后立即恢复植被。
2.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林业局已对福建省椿萱乐投资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3.晋安区政府已要求福州市绕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对裸土先行绿网覆盖。

 

12

X2FJ201908030146

福州市连江县

东湖镇飞石岗建材工业小区福建龙资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粉尘扰民,废水、废渣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周边环境。

土壤,水,大气

部分属实

1.福建龙资混凝土有限公司东、南、北侧均为工业厂房,西侧为荒地。密闭筒仓内的水泥和粉煤灰通过密闭的螺旋机输送到搅拌罐内,混凝土生产在封闭的搅拌罐内进行。大部分砂、石原料堆放在三面封闭的仓库内,通过密封输送带传送到搅拌罐;但有部分砂石露天堆放,部分用防尘网覆盖。
2.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泥水压滤产生的废渣存放在废渣堆放间内,定期清运用于工程填方。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山岗工业区污水管网。现场未发现废水、废渣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1.东湖镇政府和连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促该公司立即对露天堆放的砂石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2.连江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部分砂石露天堆放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3.镇政府、连江生态环境局和连江经济开发区管委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

 

13

X2FJ201908030101

福州市马尾区

星旺路、星发路两条街道上数十个摊点噪声、油烟扰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

大气,噪音,土壤

属实

1.星旺路属于罗星街道设置的夜市便民疏导点,部分摊位擅自变更经营范围由经营小商品改为经营餐饮,炒菜、烧烤油烟及少数顾客喧哗噪声扰民;
2.星发路上自发聚集形成流动摊点约10多个,部分经营炒菜、烧烤摊点存在噪声、油烟扰民。
3.2条路均存在少数摊主及顾客乱丢垃圾的现象。

1.马尾区城管局对2条街道上的非法摊点进行集中整治。
2.罗星街道办事处、区城管局责令摊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经营,避免噪声和油烟扰民,禁止摊主擅自改变经营方式。
3.加强垃圾分类宣传,督促夜市疏导点摊主规范垃圾收集处理,督促保洁公司及时清运垃圾。

 

14

D2FJ201908030075

福州市闽侯县

祥谦镇泮洋村有人在农田上用猪粪便养虫子,出太阳时臭味扰民,下雨时粪便会随着雨水流入闽江。

大气,水

属实

1.经核查,祥谦镇泮洋村泮洋后自然村确有村民用猪粪养虫子的情况,现场有异味,下雨时粪便可能会随着雨水流入闽江。
2.今年4月底祥谦镇政府责令业主停止养殖并自行将土地复耕。该地块现已复耕,未再发现用猪粪养虫子的情况。

祥谦镇政府将加强该地块的巡查,跟踪复耕效果,严禁非法养殖。

 

15

X2FJ201908030153

福州市高新区

南屿镇茂田村,挺峰驾校旁石材厂无证经营,噪声、粉尘扰民,污水直接排放,污染环境。

大气,噪音,水

属实

经核查,祥宏石材厂无相关手续,生产过程会产生噪声,污染治理设施配备不到位,存在粉尘污染及降尘用水外排问题。

南屿镇政府已责令该厂停产整改。目前该厂已停产整改,企业承诺若8月底前无法完成整改,则自行搬离。镇政府将跟踪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16

D2FJ201908030063

福州市仓山区

闽江二桥太平洋城旁的水渠每天排放黑臭水。

属实

1.经核查,闽江二桥太平洋城处海观埕水闸渠口为雨水渠,但晴天有污水流出。经对渠口上游市政雨水管道进行溯源排查,累计发现5处雨污混接点。
2.渠口上游的暗渠内淤泥沉积严重,水流经过时混杂淤泥呈现黑臭。

1.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开展清淤疏浚,计划于8月30日完成。
2.对渠口上游雨水管线系统进行详细摸排,进一步摸清混接点及混接排水户。
3.增设混流点截污装置,计划于9月15日前完成。

 

17

D2FJ201908030016

福州市仓山区

1.利民路榕南礼居外围的工地无证施工建设污水蓄水池,也未进行公示。污水蓄水池会产生污染,不应该建设在小区外围。该项目原址应建设在省团校的位置,不清楚为何搬至榕南礼居外围,要求搬至原址。2.投诉人反映上山路上面公共绿地的石碑有人检查时写着龙津河,检查人员离开后石碑就会改成三亚集团,怀疑有人占用公共绿地用于企业生产。

其他污染

不属实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蓄水池为龙津河1#调蓄池,选址位于榕南礼居南侧,未发现调整设计问题。
2.信访件反映的绿地产权归属为福建山亚商贸有限公司,石碑及绿化皆由福建山亚商贸有限公司建设。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已邀请第三方机构对调蓄池技术方案开展专项评估,判定龙津河调蓄池工程的合理性,待评估完成后及时公示并与市民沟通解释。

 

18

X2FJ201908030155

福州市高新区

南屿镇窗厦村源塑建材公司往永泰方向山上,镇村干部非法违建20余栋,以福昭高速公路养护等名义建设,破坏植被,影响周边环境。

生态

部分属实

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地块位于窗厦村高速公路养护站周边,原有11座违章建筑,均为当地村民自建,其中9座已于2018年7月、8月拆除完毕(3座位于林地范围),剩余2座未完全拆除。

南屿镇政府、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已拆除剩余2座违章建筑,计划10月31日前完成林地植被恢复。

 

19

D2FJ201908030059

福州市仓山区

1.盖山镇鑫旺源物流隔壁的废铁收购站没有污染问题却被环保人员要求搬离。2.从浦口村到三环沿线有七八家废铁加工站,扬尘严重,噪音扰民,影响安全。

噪音,大气

部分属实

此件与第十八批受理编号D2FJ201908020069信访件重复。
1.信访件反映的陈某碧废铁收购站因无手续,仓山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
2.浦口村到三环沿线共有6处废铁堆放场,装卸、打包废铁过程中偶尔会产生噪声,干燥天气车辆进出扬尘扰民。

盖山镇政府、仓山生态环境局已责令废物堆放场业主做好场地内路面卫生保洁工作,加设雾炮车,对场地内路面进行喷淋降尘。

 

20

X2FJ201908030097

福州市鼓楼区

横锦巷25号3、4座军门社区住宅楼一层串意十足烧烤店夜间经营,噪声、油烟扰民。

大气,噪音

部分属实

1.经核查,串意十足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处理排放。
2.现场检查时,油烟净化装置运行正常,经监测,油烟达标排放,夜间噪声超标。经营产生油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1.鼓楼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店对噪声超标进行整改。该店已拆除产生噪声的空调外机及风幕机各1台。经检测,夜间噪声已达标。
2.要求该餐饮店定期维护清洗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净化效率。

 

21

D2FJ201908030068

福州市永泰县

梧桐镇井里村的马路有很多工程车来往,滴洒漏严重,导致路面很脏,扬尘严重。

噪音,大气

属实

经核查,该村一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队伍在井里村的马路两侧开挖排水沟,泥土堆积在路面,未及时清理,路边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部分车辆有超载行为,存在滴洒漏和扬尘现象。

1.梧桐镇政府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已完成道路清淤、冲洗,对路边杂草、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清运。
2.永泰县政府督促施工企业加强路面清洁和车身清洗,严禁车辆超载,预防工程车滴洒漏。

 

22

X2FJ201908030008

福州市长乐区

长乐区纪检监察林某、张某榕对首占镇党委书记郑某刚涉嫌“政治保护伞”彻查不力,有案不查。郑某刚充当保护伞,为他人企业谋取福利,2014年非法盗挖赤屿村山林土石方,填埋破坏耕地120亩。

生态

部分属实

1.2014年,村民黄某顺等3人非法盗挖赤屿村山林土石方,破坏林地面积18.1亩,毁坏林木蓄积量6.8立方米,已被依法立案查处;现场检查时,山场林地已完成复绿。
2.信访件反映“填埋破坏耕地120亩”为首占镇赤屿村千鱼阵周边地块,面积约110亩,地类为建设用地。该地块现有两个项目,分别为润鑫建材有限公司和长乐明彬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相关手续完整。

长乐区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发现毁林采石,破坏耕地的情况立即依法查处。

 

23

X2FJ201908030078

福州市晋安区

闽发综合楼和东显花园外烧烤店夜间经营,油烟、噪声扰民。

大气,噪音

部分属实

1.经核查,闽发综合楼楼下及东显花园外共有2家餐饮店,油烟废气收集后经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往店铺西侧。
2.经监测,油烟达标,噪声超标。烧烤产生的异味及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晋安生态环境局责令2家餐饮店对噪声超标情况进行整改,安装除味净化装置并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设施。

 

24

X2FJ201908030158

福州市闽侯县

1.南通镇古城村支书黄某在古城村罗厝自然村龙眼寺旁基本农田内开办养鸡场,存在养殖污染。2.南通镇铜兜村河边及古城村十八重溪养鸭场,存在养殖污染。

部分属实

1.信访件反映的养鸡场为古城村村民黄某英(古城村支部书记黄某的母亲)于2009年所建,鸡粪清理收集后卖给周边菜农,没有发现露天堆放及污水外排问题,场外无明显臭味,但存在占用基本农田0.9893亩的问题。
2.南通镇铜兜村河边及古城村十八重溪共涉及3家养鸭场:一是南通镇泽洋村文洋自然村铜兜养鸭场,二是位于古城村溪东片堤坝旁的养鸭场,三是位于古城村十八重溪桥下的养鸭场。以上3家养鸭场均存在养殖污染,对周边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1.南通镇政府责令养鸡场负责人限期将占用的基本农田恢复耕作条件,并加强场内及周边的环境卫生清理整治。
2.镇政府对养鸭场的构筑物进行拆除,自行清空场内鸭子。

 

25

X2FJ201908030162

福州市福清市

1.北郭村未经审批毁林15亩建造公墓,破坏生态环境。2.高山镇北垞村未经审批挖山填海10亩建造公墓,破坏生态环境。3.磨石村非法毁林建墓13亩,破坏生态环境。4.东营村村干部余某玉非法毁林建墓,破坏生态环境。

生态

部分属实

经核查:
1.北郭村老人会未经审批在该村七峰山上动工修建生态陵园,毁坏林地4.16亩。
2.北垞村公墓位建于沿海坛石处,为海滩地,且周边山体完好,无大型石块散落,未发现山体破坏痕迹;经勘测北垞村生命公园影像图,该生命公园周边为沿海滩涂,未涉及海域,园内节地生态安葬区建设面积为5亩。
3.磨石村镜洋互通项目坟墓集中迁移安置工程、镜洋镇磨石村生命公园于镜洋镇磨石村七亩顶山上采伐林木7.05亩,有合法审批手续,林木采伐未超出审批范围,但未办理涉林用地审批手续。
4.余某玉系东营村村民,非东营村村干部,协助进行安置点选址及群众思想工作。坟墓系龙田镇滨海新城二期项目坟墓集中安置点,存在未批先建,现场未发现毁林及破坏生态环境,但墓区绿化率不高。

1.原市林业局已对北郭村老人会毁林行为立案查处。
2.高山镇政府已要求北垞村在园区外圈种植用于挡风固沙的木麻黄,园内选择有色地被植物或矮灌进行种植。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就涉林用地审批手续不全问题进行立案查处。
4.龙田镇政府推进坟墓集中安置点的绿化种植。

 

26

D2FJ201908030073

福州市高新区

南屿镇高岐村支部书记郑某康勾结佳华企业,2013年9月毁林21.2亩(2014年8月公安机关鉴定),荒废至今。

生态

部分属实

1.经核查,闽侯县佳华工艺品公司于2007年在南屿镇高岐工业集中区征地40.34亩建设厂房。项目启动扩征后,于2016年3月取得该项目林地批复。
2.闽侯县公安局针对毁林问题予以立案侦查,经进一步调查取证后认定该案件不属于刑事犯罪并结案。
3.目前该地块作为该公司年产300万套木质及竹制工艺品项目(地块二期)建设用地,绝大部分已交地,部分林地涉及投诉纠纷尚未交地。

高新区经发局会同南屿镇加快协商纠纷林地交地事宜,督促企业在完善相关手续后抓紧建设,不再荒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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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FJ201908030089

福州市晋安区

王庄新村一区55A、B楼两座因旧城改造导致楼体靠近公交车站点,公交站点噪声扰民。

噪音

部分属实

1.经核查,信访件反映的公交车站点为王庄旧城改造配套公交首末站项目施工现场。项目于今年7月份开展设备安装调试、工程桩施工、污水管网迁改等,存在施工噪声扰民。
2.8月5日起对基桩进行静载试验,计划8月20日结束。

晋安区政府已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对容易产生振动噪声的砼搅拌机、振捣器等作业均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应报批并提前与周边居民做好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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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闽侯县

鸿尾乡汉头村村委会对面院林搬迁造福工程小区,环境脏乱差,影响村民生活。

其他污染

属实

1.经核查,汉头村委会正在对该新村1条堵塞的排水沟进行开挖重新铺设污水管。
2.部分村民在房前屋后堆放柴火、纸箱等杂物,整体环境脏乱。

1.鸿尾乡政府将加强宣传引导,做深做细群众思想工作,8月15日前整理好堆放物;
2.督促汉头村委会及时做好生活垃圾收集外运,做到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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