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人事任免

日期:2022-03-14 09:55 来源:公报室 浏览量:2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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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决定:
  魏邦仲同志兼任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管委会主任。
  榕政人〔2021〕56号
 
  因国企改革重组,经研究决定:
  陈宏景同志任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发强同志任福州左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谢建明同志任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正颜同志任福州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榕政人〔2021〕57号
 
  经研究决定:
  陈磊同志任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林波同志任福州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发聚、刘炳辉同志任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范忠华同志任福州市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发希同志任福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福州招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林德昌同志任福州市园林中心副主任;
  江敬勋同志任福州市园林中心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游永文同志任福州市五一广场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怡同志任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穆基同志任福州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李晖同志任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金晖辉同志的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黄辉同志的福州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林敬金同志的福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榕政人〔2021〕58号
 
  因企业更名,经研究决定:
  林开华同志任福州招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宇舟、刘榕英同志任福州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原福州招商服务有限公司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榕政人〔2021〕59号
 
  经研究决定:
  黄利锦同志任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程学斌同志任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副主任。
  榕政人〔2021〕60号
 
  因国企改革重组,经研究决定:
  张群洪同志任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志武同志任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其伟同志任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免去吴正颜同志的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桂兴刚同志的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原福州市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榕政人〔2021〕61号
 
  因国企改革重组,经研究决定:
  林晟同志任福州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许韧同志任福州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陈旭同志任福州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昌飞同志任福州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原福州市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榕政人〔2021〕62号
 
  因国企改革重组,经研究决定:
  傅木森同志任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一权同志任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仕桥同志任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磊同志任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免去杨飞云同志的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原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榕政人〔2021〕63号
 
  因国企改革重组,经研究决定:
  游易楚同志任福州古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郑嘉贤同志任福州古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伍广星同志任福州古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林兰英同志任福州古厝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陈卫兵同志任福州古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郑卫红同志任福州古厝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吴尧同志任福州古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原福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榕政人〔2021〕64号
 
  因国企改革重组,经研究决定:
  黄强同志任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鸿捷同志任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发胜同志任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原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榕政人〔2021〕65号
 
  因国企改革重组,经研究决定:
  毛祚财同志任福州左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昌安同志任福州左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林燕枝、陈学农、朱陈辉同志任福州左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胡金海、陈永锋同志任福州左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宗锋同志任福州左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免去叶发强同志的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原福州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榕政人〔2021〕66号
 
  因国企改革重组,经研究决定:
  秦凡同志任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汪洋同志任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彤军、陈艳明同志任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朱福清同志任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琼同志任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原福州市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华榕(集团)公司、澳门华榕(工程)公司、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榕政人〔2021〕67号
 
  经中共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研究决定:
  郑明同志任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免去蔡芹同志的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榕政人〔202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