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医护上门”平台上线居家医疗服务机构的通告

日期:2023-01-12 15:51 来源:福州卫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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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福州市卫健委在“榕医通”微信公众号“家庭医生”平台开通“医护上门”模块,目前已有200余所医疗机构上线,打通了签约居民线上下单、医疗机构抢单、医护服务到家的上门居家医疗服务渠道,深受群众欢迎,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为进一步扩大医护上门供给,满足群众居家医疗服务需求,现向全市征集“医护上门”平台上线居家医疗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上线条件

(一)服务主体。

1. 医疗机构。全市范围内已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具有与所开展居家医疗服务相应的诊疗科目并已具备巡诊等服务方式的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医院、一级医院、门诊部、诊所等。

2. 医务人员。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派出注册或执业在本机构的医师、护士、康复治疗专业技术人员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等医务人员上门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其中,医师应当具备与所提供居家医疗服务相符合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同时至少具备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的执业医师;护士应当至少具备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和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康复治疗专业技术人员应当至少具备3年以上临床康复治疗工作经验和技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药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服务对象。重点对有居家医疗服务需求且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等家庭医生签约对象提供相关医疗服务。

(三)服务内容。居家医疗服务主要包括医疗护理、康复治疗、中医服务等(附件1)。

二、工作原则

1、自主申报、自愿抢单、自负风险;

2、收费公开透明;

3、服务前签订知情同意书及服务协议;

4、服务行为合法合规。

三、有关要求

(一)有上线意愿的医疗机构填写“居家医疗服务机构信息表”(附件2)和“上门居家医疗服务管理员信息表”(附件3),表中“机构名称”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所注规范全称。于2月8日前联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上门医务人员执业证书等资质证件扫描件一同反馈市卫健委指定邮箱。

(二)经审核符合上线条件的机构和管理员由辖区卫健局于2月15日前统一加入钉钉“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医护上门”架构,市卫健委激活其钉钉账号,2月15日后上线机构管理员每日至少需登录两次“钉钉管理平台”查看居民线上下单(需求)情况,并根据服务能力积极“抢单”,主动对接,规范服务。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按照自主申报的原则,符合上线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于2月15日前以“**县区+机构名称+居家医疗”为标题,将有关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db11508_jw@126.com,联系电话:83312658。

附件可在公共邮箱下载(账号:fzjcwsggyx@163.com;密码:83312012)。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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