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金山院区后续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3〕60号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审批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金山院区后续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医大肝胆〔2023〕4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金山院区后续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工程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金山院区后续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编码:2111-350100-04-01-916235)
二、建设地点: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金山院区内
三、项目单位: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包括医疗能力提升和医院信息化能力提升两部分,其中:1、医疗能力提升。包括3.0T核磁共振、高端CT、手术机器人、直线加速器、ECT等医疗设备及保障类物资配置和改造已有科研用房2810平方米为动物实验中心;2、医院信息化能力提升。包括一个数据资源中心、一个医院信息集成平台、五类应用(“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医疗协同系统、新兴技术)、基础设施层建设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74125.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3262.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86.79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76.1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与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统筹解决。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专家组评审和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金山院区后续能力提升项目总概算表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金山院区后续能力提升项目总概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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