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导则》解读

日期:2021-10-09 09:36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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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上海市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上海市新城建设规划》,为进一步加强对上海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设计的指引,2021年8月30日上海市发布了《上海市慢行交通规划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适用于全市范围,重点指导五个新城、主城区、浦东新区以及其他重点建设地区、城市更新地区,遵循“统筹规划、聚焦特质、示范引领、突出特色、高效智能”的设计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加强规划衔接、空间融合,从构建连续完整的慢行网络、构筑复合立体的慢行系统、打造便捷高效的接驳系统、慢行设计精细提升、慢行系统品质创新和塑造品质特色的慢行新地标等方面进行指导。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构筑复合立体慢行系统

  所谓“慢行交通”,包括步行交通和非机动车交通,其中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和合法规范使用的电(助)动自行车。

  此次颁布的《导则》,为各层次慢行交通规划设计提供指导和参考,并针对五个新城和城市更新地区的特质制定针对性策略。同时,聚焦核心功能区、枢纽片区等,打造示范区。依托历史人文、滨水景观等资源,建设特色慢行系统,并立足数字化转型,推进慢行交通信息化、智能化发展。

  《导则》鼓励“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通过新改建道路增设慢行系统、开放利用公共通道,打通路网断点瓶颈,形成多层次、互联互通的全域慢行网络。从“构建连续完整的慢行网络、构筑复合立体的慢行系统、打造便捷高效的接驳系统、慢行设计精细提升、慢行系统品质创新、塑造品质特色的慢行新地标”六个方面,对慢行交通规划的范围、规划和内容上进行指导。

  二、注重滨水两岸慢行联系

  《导则》重点指导以交通功能为主的慢行系统(包括市政道路、公共通道等),但也兼顾了以游憩、健身为主的绿道系统。同时,鼓励构筑复合立体的慢行系统,在综合交通枢纽、轨道交通站点、密集商办区等地区进行综合立体开发,构建高效连通和功能复合的全天候立体慢行系统。

  根据《导则》要求,在配套设施基本成熟的中心城区,将打开封闭的公共通道,注重滨水两岸的慢行联系与沟通,建设宜人的滨水空间;在轮渡码头周边做好与公共交通的慢行衔接,研究深化慢行越江规划,充分发挥中心城等区域滨水绿道、公园绿地的优势,利用此类休闲空间的内部道路,加强其与市政道路的紧密衔接,使其承担部分通行功能。

  积极探索并建立“共享街道”“分时步行街”等新型街区,营造活力人文氛围,形成历史人文魅力街区等,焕活慢行交通资源空间,优化市民整体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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