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责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论述,强化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根据《福州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榕治市办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及的法律法规)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时间节点 |
市卫健委 |
系统内普法 |
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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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庭审旁听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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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过程中普法 |
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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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资料、微信、网络等 |
学习、培训、会议 |
全年持续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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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面普法 |
青少年、社区(农村)群众、员工等社会大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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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法律咨询 |
全年持续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