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市属各卫生健康单位,委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责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重要论述,强化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在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的重要职责,根据《福州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榕治市办〔2016〕20号)要求,现将《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及委各相关处室结合普法职能和执法实践安排做好年度普法工作。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责任主体 |
普法类型 |
普法对象 |
普法内容 (普及的法律法规) |
载体阵地 |
普法方式 |
普法时间节点 |
市卫健委 |
系统内普法 |
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 |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网站、宣传册(折页)、宣传栏、LED屏等 |
法律咨询、庭审旁听等 |
全年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 |
执法过程中普法 |
执法人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艾滋病防治条例》 |
文字资料、微信、网络等 |
学习、培训、会议 |
全年持续开展 |
|
社会面普法 |
青少年、社区(农村)群众、员工等社会大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网站、宣传册(折页)、宣传栏、LED屏等 |
以案释法、法律咨询 |
全年持续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