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4-03-25 13:08 来源: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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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点项目建设管理、人口、价格的法律法规、战略方针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点项目、价格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承担统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和本市经济形势,跟踪和预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经济社会保持持续较快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牵头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承担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市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参与安排市级预算内投资计划;按规定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含核准、备案,下同)、审核以及对项目节能评估的审查;负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指导和协调招投标工作,监督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五)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参与拟订和实施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牵头组织拟订交通运输(包括铁路、地铁)、能源保障基础设施规划,协调综合运输、能源保障体系建设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贯彻国家、省民航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意见;研究拟订创意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创意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项目成果转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六)贯彻实施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负责协调我市有关规划的实施并进行监测评估;研究提出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区域开发、城镇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

(七)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参与全市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与监测以及全市国际收支平衡工作;参与全市对外招商项目推介,按规定负责审批、审核利用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根据国内外两个市场与我市有关重要商品的供求情况,参与调整粮食等重要商品市内供求的总量与进出口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部分重要商品、战略物资的储备。

(九)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项目及市级重点项目盘子的生成、储备、推进和跟踪,牵头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研究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牵头负责项目建设情况的督查、考核。组织开展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筛选安排,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加强重点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国家、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开展工作。

(十)拟订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监测、预警、调控市场价格,分析价格形势;协调价格争议和价格衔接;引导和规范经营者的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组织的价格活动;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管理和监督使用;参与政府储备商品的价格管理。实施价格管理、听证和监审;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核定、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受理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组织开展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种收费的明码标价工作;依法负责价格评估机构、价格评估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环境保护、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并实施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及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项目建设。

(十三)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职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新城办公区1座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夏时制下午上下班时间顺延,即15: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350007

办公电话:0591-83366690

值班电话:0591-83354710

传真:83367130

网址:http://fgw.fuzhou.gov.cn/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12345

三、领导简介

1.郑浩(党组书记、主任)

简历: 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主持市发改委全面工作。

2.林鲤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一级调研员)

男,汉族,197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分管机关党委、区域经济与发展规划处、经济技术协作处。

3.李占卫(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调研员)

简历: 男,汉族,1969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  

分管工业发展处(国民经济动员处)、创新与高科技产业发展处。

4.黄兴发(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简历: 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负责驻委纪检监察工作。

5.郑礼招(党组成员、副主任)

简历: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分管综合处、价格认定中心。

6.李陈彬(党组成员、副主任)

简历: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福建建瓯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交通与能源发展处、人事处、轨道交通发展中心。 

7.林宝剑(总经济师)

简历: 男,汉族,197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生态处、价格监测中心。

8.丁虹(党组成员、副主任)

简历:女,汉族,198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分管办公室、对外经济处。

9.郭建国(二级巡视员)

简历: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福州都市圈建设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高铁进机场项目指挥部副指挥长。

10.黄敬池(二级调研员)

简历:  男,汉族,196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体制改革处。

11.林国信(二级调研员)

简历: 男,196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重点项目综合管理处、重点项目协调处(机制砂办)。

12.黄寿香(二级调研员)

简历: 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服务中心、机场二期办(民航发展服务中心)。

13.王修洗(三级调研员)

简历: 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评估监管处工作。

14.郑修山(四级调研员)

简历:  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社会发展处。

15.林华(四级调研员)

简历: 男,汉族,197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价格管理处、价格成本监审处。

16.任超(四级调研员)

简历: 女,汉族,196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处、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处。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人:周守龙,联系电话:83352800

综合协调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委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效能建设、政务督查、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新闻宣传、内部审计、建议提案办理、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信息化推进等工作。负责委机关行政后勤工作。

二、综合处

负责人:杨剑锋,联系电话:83310346

组织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分析研究市内外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全市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建议。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委内综合文件、材料的起草。

三、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处

负责人:谢建杰,联系电话:83367183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依据、办理程序、业务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按照规定权限,承担本部门进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其它办事项目的统一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牵头负责全委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工作,承担委行政服务窗口工作。负责推进委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参与起草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招投标工作。核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按照管理权限参与审核境外投资项目。

四、区域经济与发展规划处

负责人:潘榕首,联系电话:83537362    

组织拟订全市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衔接推进国家级新区建设工作。研究拟定新型城镇化规划,组织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创建特色小镇等工作,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对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相关方面申报以工代赈等投资项目。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协调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有关工作。协调、衔接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

五、生态处

负责人:洪敏真,联系电话:83315623

落实和组织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协调推进生态文明试验区各项改革工作,推动解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配合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措施。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组织项目生态保护领域相关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承担市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牵头单位的日常工作。

六、体制改革处

负责人:叶旭,联系电话:83536915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经济社会事业体制专项小组牵头单位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固定资产投资处

负责人:郑湘豪,联系电话:83309936

监测分析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组织研究编报市政、社会保障房和政法等项目列入国家和省预算内的年度投资计划,并负责计划的下达,对计划实施进行跟踪管理。

八、农村经济处

负责人:陈洪,联系电话:83530531

综合分析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渔业、气象等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参与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林业、水利、渔业、气象等领域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

九、工业发展处(国民经济动员处)

负责人:辜珠金,联系电话:83311059

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工业发展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拟订贯彻意见。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协调全市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并组织协调跨县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需要市里综合平衡的重大产业布局和重点区域产业发展。负责组织申报工业项目资金。协调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交通与能源发展处

负责人:陈淼英,联系电话:83325061

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布局。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统筹交通运输和能源相关行业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以及审定工作。综合分析交通运输和能源发展情况,协调交通、能源发展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核电发展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审核、转报交通运输项目,争取省级预算内资金。研究提出贯彻国家、省民航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意见,贯彻执行民航行业管理政策,指导、协调推进民用机场建设。

十一、服务业发展处

负责人:郑梦,联系电话:83328365

研究提出全市总部经济发展计划、制定总部经济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及重大政策。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全市服务业领域项目申报和推进实施工作。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参与粮食、化肥等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总量平衡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工作。

十二、对外经济处

负责人:潘灵伟,联系电话:87627661

参与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计划及重大政策。统筹协调推进国际产能合作,规范和指导全市企业境外投资行为。参与组织申报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参与外债管理和结构优化工作,参与全市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与监测以及全市国际收支平衡工作。参与同国外、境外经贸合作、交流等活动。指导推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参与开发区新设、扩区审核和政策研究。

十三、社会发展处

负责人:赵磊,联系电话:83896232

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实施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协调、衔接教育、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民政、体育、就业和收入分配等专项规划、政策。负责组织上报申请社会事业建设项目资金,推进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

十四、创新与高技术产业发展处

负责人:周磊,联系电话:83349670

研究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及其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项目成果转化的发展思路和常年对接的工作意见。组织征集和推介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等的最新项目成果和市内企业的技术需求。统筹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和产业化示范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促进产学研联合,推动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创意产业发展。负责组织申报高技术产业和重大科技项目资金。负责征集新增项目成果和我市企业的技术需求。牵头组织、协调我市参加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组织开展“6·18”日常对接活动。组织推动“6·18”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研究提出项目成果转化的相关扶持政策,推动项目成果落地转化。研究落实促进项目成果转化市级预算内投资安排建议,组织申报促进项目成果转化的扶持项目。跟踪、推进我市对接项目落地转化。

十五、重点项目综合管理处

负责人:陈强,联系电话:83362795

负责重点项目综合协调相关工作。组织省、市重点项目筛选、申报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省、市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跟踪重大项目建设进展,研究分析重点项目建设情况,提出有关对策建议。牵头配合省里开展市管重点项目建设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市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筛选安排和跟踪管理工作。承担重点项目建设用砂供应协调工作,牵头做好市机制砂推进及应用推广有关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相关综合材料撰写,组织开展重点项目建设宣传工作,组织重点项目相关建议、提案、意见的办理。负责重点项目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六、重点项目协调处

负责人:吴辛夷,联系电话:83363962

承担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省、市重大项目协调例会有关工作。组织或配合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督查。参与重点项目竣工验收。督促有关部门加强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参与市重点项目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牵头重点项目年度绩效考评,组织开展市重点项目建设评先工作。配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

十七、价格管理处

负责人:夏文娟,联系电话:87628317    

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政策和改革方案。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授权,负责拟订调整本市政府定价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收费报告制度,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

十八、价格成本监审处

负责人:黄平,联系电话:87521853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部署的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组织和指导全市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根据省目录授权,按规定对列入目录或需监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成本监审、成本信息公开。

十九、信用建设处

负责人:江朝辉,联系电话:87627878    

统筹协调和综合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制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中长期规划、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监督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和使用管理。组织推进全市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市场发展。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配合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

二十、评估监管处

负责人:戴晓俭,联系电话:87628313

负责对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实施评估,提出相关评估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负责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项目单位和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数据填报,开展日常调度。组织开展投资项目网上监测,加强信息跟踪分析。组织开展投资项目现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加强督促整改。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督促检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投资项目备案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

二十一、经济技术协作处

负责人:李东华,联系电话:83367196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参与拟订我市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对口支援工作,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对口支援的指导性计划。参与我市对口支援项目的筹划、协调和督促检查。参与对外招商项目推介,参与组织开展重大招商引资活动。

二十二、人事处

负责人:宋珺,联系电话:83308726

承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十三、福州市轨道交通发展中心

负责人:张丽丹,联系电话:83357915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铁路建设的方针政策;参与轨道交通建设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规划项目的前期研究及编制,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轨道交通项目方案研究论证等事务性工作;完成市人民政府轨道交通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十四、福州市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服务中心(福州市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负责人:邓林,联系电话:83301039

承担闽东北协同发展有关项目策划生成、建设推进、政策咨询和调查研究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我市产业发展有关政策研究、为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决策咨询等事务性工作。

二十五、福州市价格监测中心

负责人:任雄平,联系电话:87627668

承担为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成本进行跟踪、采集、分析和发布等活动提供服务工作。

二十六、福州市价格认定中心

负责人:俞航,联系电话:87628325

主要职责为按规定承担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及复核,承担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具体工作;受委托承担对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及公用事业价格消费政策研究。

二十七、市民航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人:陈锋,联系电话:83363607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除铁路(轨道)之外重点交通基础建设的前期规划、论证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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