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相关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度民族宗教领域消防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公示如下:
一、健全工作体系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消防条例》,履行民宗部门消防安全职责,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及时调整、充实民宗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消防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工作制度并组织落实,与所属事业单位、各业务(处)室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要求,明确各分管领导、业务处(室)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部署和检查考评范畴。
二、加强学习研判
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按要求参加市政府年度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以及其他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定期分析宗教领域消防安全形势,评估消防安全风险,及时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召开年度、季度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紧扣上级要求和本行业本系统实际部署工作。
三、落实安全职责
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将消防工作列入我局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宗教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定期在官方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火灾隐患排查情况,及时将计划向市消安委报备。根据我市民族宗教领域工作特点,在省民族宗教事务厅的指导下,在各项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中纳入消防安全内容。建立局机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督促各县(市)区民宗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指导属地在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事项中要严格审批,未符合消防条件的不得进行设立登记。2022年,我市暂无设立登记宗教活动场所。
四、推进专项整治
制发《全市宗教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做好宗教领域冬春火灾防控的通知》,将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纳入排查重要内容,全力确保重要时间节点消防安全,重点督查三坊七巷、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鼓山风景区等重点区域内场所和民族乡村,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由各小组通知属地民宗部门,建立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排查安全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五、宣传教育培训
深入场所指导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主题活动。督促指导场所组织全员消防疏散演练,针对不同季节火灾特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单位机关开展2次全员消防知识培训演练。
2022年度,我市民族宗教领域未发生亡人火灾等重大事故。
福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