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道的通知(榕建排水施排[2023]74号)

日期:2023-09-19 11:20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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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拟建的福建同春生物医药产业园项目,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福峡路以东、清凉山西北侧、仓山东扩企业3#地块,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排入村道雨水系统1个接口,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 

  二、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定期清掏外运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施工废水达标排放。并在办理永排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的检测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9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林志超,电话:187*****0723、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