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网的通知(榕建排水施排[2023]32号)
福建省福州第二十五中学:
你单位拟建的福州第二十五中学扩建项目,位于福州市台江区六一中路红星排尾,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排入校区原有雨水系统(1个接口,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
二、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处理后,排入校区原有污水系统(1个接口,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
三、同意永久雨污水排入瀛东路市政雨污水预留井(各1个雨水、1个污水接口),待项目建成后开通使用。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施工废水达标排放。并在办理永排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的检测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3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黄蕴,电话:13799366634。3、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