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道的通知(榕建排水施排[2023]33号)

日期:2023-04-26 10:23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 | | |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单位拟建的福州市东南区水厂排泥处理工程第2标段位于福州市台江光明港二支河北侧、光明路西侧 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排入鳌兴路市政雨水井1个接口,位于工地大门口,为项目临时兼永久排放口) 

  二、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光明路市政污水1个接口,为项目临时兼永久排放口)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施工废水达标排放。并在办理永排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的检测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6日 

  备注:1、本件一式四份。2、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管网接驳工程联系人:梁雪珍,联系电话:83805950;申请单位联系人:伍健平,电话:139608191153、本通知有效期至竣工验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