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2-03-16 09:08 来源: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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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不断推进全市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化、常态化,努力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市局在综合汇总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及市局机关有关处室工作需求后,制定了《2021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紧盯目标任务,推进抽查常态化

  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总比例先以不低于2020年末全市企业实有数的3%开展,并视省局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上半年全市拟按1.8%比例实施抽查,下半年根据省局工作部署和上半年抽查情况采取相应形式部署开展。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年度总体目标要求,切实把握时间进度,统筹安排落实好省、市、县抽查计划。对《计划》明确由市局相关处室组织发起的抽查任务,发起处室要按预定计划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式等,组织实施单位抓好抽查计划的落实。抽查计划实行动态调整,凡已列入《计划》的抽查任务均须于今年12月15日前全部完成检查,并注重保存工作档案,按规定公示检查结果,实现监管链条完整闭环。

  二、突出问题导向,提升监管靶向性

  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市场监管的热点问题,实施靶向性监管,不断增强抽查工作实效。一要加强重点领域抽查。紧紧抓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别是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安全及公共利益等领域,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二要实施分级分类监管。要合理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并结合风险监测预警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合理确定抽查范围、对象和频次,针对当前存在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开展靶向性双随机抽查,提高抽查发现问题效率。三要强化结果公示运用。积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检查人员要在抽查结束之日起20日内公示检查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将随机抽查结果和问题处理结果及时推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四要提高抽查成效。各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执法人员检查本领,督促检查人员按照《计划》中检查要点,应实地核查的企业要严格执行实地核查,努力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严禁检查“走过场”,不断提高抽查成效。对抽查成效突出的地区将视情况在年底绩效考核中予以适当加分。

  三、加强组织保障,统筹抓好工作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指挥调度,整合监管资源,并与跨部门联合抽查和“1+X”专项督查紧密结合,同步部署落实,统筹落实好年度抽查计划。工作中要积极推广运用福建省《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地方标准,抓好检查前、检查中、检查后三个环节,确保检查流程规范统一。各地要进一步履行市场监管领域牵头职责,充分发挥跨部门双随机工作联席会议和本系统内领导小组作用,对内梳理本部门各监管领域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合理集成年度抽查任务,注重做好内部业务工作融合检查;对外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协同联动,不断扩大参与部门范围,推进跨部门联合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市局各相关处室要做好对下指导、督促工作,推动抽查工作落实。请各单位于12月30日前,将本年度抽查工作情况,报送市局信用监管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内容。

  各地在抓好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同时,要按照《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未按要求开展个体工商户抽查的地区,将在年底绩效考评中予以扣分。

  附件:2021年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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