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3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的通知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
榕工信审〔2023〕10号
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工信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继续贯彻落实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1日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
为继续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各次全会精神和国务院深化
二、组织保障
局
三、随机抽查时间
2023年
四、双随机抽查事项及频次
对照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
严格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按职责分工开展抽查监管工作。原则上,每个事项全年完成
形成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
五、双随机抽查对象及比例
建立《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取市场主体。原则上,每个抽查事项的备查主体数量不低于该事项对应市场主体数量的
六、检查方式
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经营方式与检查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检查方式。一般可采取现场核查、书面检查、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
七、检查工作流程
(一)制定检查方案
每次抽查工作都应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日期、内容、要点、方式及具体工作安排,并随附检查记录表样表。
(二)检查名单产生
通过电脑抽签软件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检查人员名单与被检查企业名单。执法人员不可跨类别参加执法。
抽取过程应拍照记录,检查名单签字留底存档。
(三)检查活动
执法检察人员在开展检查活动时,应表明身份、当场出示执法证,说明检查依据、检查意图和检查流程;要求市场主体予以配合;核验市场主体在场人员身份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检查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检查要点、检查方式开展检查;做好调查取证及证据固定工作,保存好市场主体提交的检查材料。
检查过程应拍照记录,检查记录表签字留底存档。
(四)结果处理
检查结束后
通报发布后的
自检查结果公示之日起
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情形,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应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决定,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该处罚的依法处罚并向社会公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范围的,应及时应交相关部门处理。
(五)材料归档
检查方案、抽取记录、检查记录、检查通报、违法违规处理情况记录等材料需按要求归档保存。档案保存期限
八、其他工作要求
1.具体职责分工及相关要求按照《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修订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通知》(榕工信审〔2019〕21号文)规定执行。
2.各县(市)区工信局应对照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将适时对县(市)区双随机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
1.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4.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场主体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