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8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日期:2022-04-24 10:22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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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建洲代表:

《关于推进福州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产业发展的建议 》(第1348号)收悉。根据我局工作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福州市政府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保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实施。

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情况。根据2021年环境统计,福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896万吨,其中综合利用量875万吨,处置量15万吨,贮存量6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6%。产生量最大的前5种工业固体废物分别为冶炼废渣(SW01)、炉渣(SW03)、粉煤灰(SW02)、其他废物(SW99)和脱硫石膏(SW06),合计产生870万吨,占福州市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97.1%

2、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去向。福州市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钢铁、火电、生活垃圾焚烧行业,企业共产生工业固体废物773万吨,占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86.3%;其中综合利用量为768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9.3%。根据了解,钢铁行业产生的冶炼废渣主要返回炼钢工序重新利用或外售用作水泥原料,炉渣、脱硫石膏主要外售用作建筑材料、水泥的原料或拌料;火电行业产生的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主要外售用作建筑材料、水泥的原料或拌料;生活垃圾焚烧行业产生的炉渣主要外售用作建筑材料原料。市发改委积极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罗源湾经济开发区源鑫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已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国家级)。

3、制定“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年我局牵头制定了《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报请市政府研究同意,已于2021年12月30 正式印发。规划中明确提出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企业循环式生产,加快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完善各县区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理设施,构建区域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引导培育一批固废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推进实施再生资源回收示范工程等内容

4、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目前,福州市政府已主动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参与国家第二批“无废城市”创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是“无废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支持金属冶炼、造纸、汽车制造等龙头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加快绿色园区建设,推动园区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实现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等。根据“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安排,我局正在牵头编制《“十四五”时期福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收集我市固体废物基础资料,研究筛选试点支撑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积极牵头有关市直部门,共同推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逐步落实《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内容。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局将着重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摸排我市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和处理能力底数,为“无废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数据;二是制定“无废城市”建设中固废废物综合利用的主要目标,明确重点任务,会同相关市直部门逐步完善政策措施;三是培育龙头企业,配合市发改委加强对罗源县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指导,组织推荐比较成熟的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国家、省预算内补助和政策扶持,促进固废综合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四是积极鼓励企业科研和技术创新,加强重点项目服务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典型模式,进一步提升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领导署名:林家密

  人:林煌

联系电话:87316561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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