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21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关于加强餐饮店油烟排放监管的建议》(编号:
随着我市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餐饮服务业也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小餐饮店
一、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情况
1、加强餐饮油烟扰民投诉的查处力度。根据
2、推行告知制度。2017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台营业执照申领环保预先告知单制度,向餐饮业主告知相关大气法律法规。针对不适合开办餐饮业的建筑店面,生态环境部门督促物业管理单位,提前告知租赁者不适合开办餐饮店面的情况。同时近期正在修订的《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拟将物业管理单位履行告知义务列入法条,进一步健全提前告知制度。减少源头影响。
3、加强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城市内河整治,对可能直排入河的餐饮污水开展全面排查,分批分阶段督促
4、禁止餐饮业使用高污染燃料。2020年市政府出台“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将五城区、福清市等
二、下一步措施
下阶段,我局将借《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的契机,推动立法部门完善相关涉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的规定。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加强源头控制。根据城市规划和污染防治要求,配合推动餐饮集聚经营区的划定,引导餐饮服务项目进入集聚经营区,提升餐饮服务业的污染防治水平。继续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推行商事登记环保告知单制度,告知申请人必须遵守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相关责任义务及违法后果。2022年,我局将加快推动市人大完成《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的立法,将
2、落实排查检查。做好
3、强化协同执法。加强与城管执法等部门的协同执法,形成合力,会同城管部门在2022年7底前完成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行政处罚事项的裁量标准制定。健全涉嫌油烟污染违法案件线索移送机制,配合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案件查处,提高执法办案效率,严惩违法行为,从而提升城市空气质量,维护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4、强化基层参与。发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社区、群众参与监督。探索街镇环保网格员日常巡查制度,结合
5、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推动我市新的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办法的出台。2018年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而目前所有餐饮服务项目都已不需要环保审批,市场监管部门在核发餐饮服务业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时也未能执行此项规定。同时由于城市建筑密度原因,福州主城区大部分沿街店铺不符合开设餐饮服务业选址要求,这也是造成城区部分餐饮油烟无处可去,向人行通道、河道、地下水排水管网排放油烟的原因。生态环境部门也在开展调研,研究如何破解难题,推动餐饮业油烟治理问题的进一步解决,做到既能满足百姓对餐饮服务的普遍需求,又能避免餐饮油烟扰民。
餐饮油烟污染综合整治,需要商务(行业主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城市建设、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落实长效管理,才能从源头上解决餐饮油烟污染带来的问题,我们将协调部门合作,加强源头管控,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为福州的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感谢您对生态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郑明
联 系 人:林鸿
联系电话:13960703482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