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7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建议》(第1178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当前,农村确实存在刘振代表提出的闲置宅基地情况。有效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是当前农村宅基地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活跃村域经济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央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选择了33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我省晋江市是改革试点单位之一。2020年8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厅字〔2020〕18号),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在保留原有33个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兼顾不同区域和发展水平,再选择一批县(市、区)开展试点,试点县(市、区)总数控制在100个左右。我省泉州市晋江市、三明市沙县区、南平市建瓯市被列为试点县(市、区)。同时,文件明确:“各地不得擅自扩大试点范围”。该项试点工作到2023年年底结束。
去年以来,我省向国务院争取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其中,我市申请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我局将按照省委改革工作要求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做好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
领导署名:林 斌
联 系 人:张来俤、严金谋
联系电话:0591-83811807、83811806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