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55号建议的答复

榕司〔2023〕42号
日期:2023-06-01 16:11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 | | |

黄滔代表:

  《关于利用校园网络平台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的建议》(第1155号)收悉,现将我局的办理意见反馈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提到利用校园网络平台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等建议,给予了我们重要的启示。

  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是“八五”普法的重中之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原则,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主管(牵头)部门是教育部门,校园网络平台权限也属于教育主管部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认真对照梳理,并通过与市教育局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利用校园网络平台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具体如下:

  一、加强微信公众号普法宣传。市教育局已经连续5年在福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不定期宣传最新法治条文、热点新闻、主题活动。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积极会同市教育局加大青少年网络普法工作力度,通过福州市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典型案例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重要法律知识等优质普法素材。同时,在福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开设了“普法小课堂”和“图说民法典”栏目,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以生动的视频案例、简明的图文解说向广大中小学生和家长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

  二、积极协调“安全教育平台”增设“普法小课堂”。通过市教育局途径积极协调“安全教育平台”的主办单位,了解到“安全教育平台”是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学会建立、维护的网络平台,其中的内容均由中国教育学会组织专家编制,主要包含安全游戏、视频、课件、学习测评等,福州市教育局受权限限制,无法在此平台开设“普法小课堂”等栏目。

  三、积极组织青少年学生参与网络普法教育。教育部现有专门的普法平台——全国青少年普法网,近年来福州市教育局积极组织发动在校青少年学生参与相关的网络普法教育活动,2022年利用普法网开展了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网络学习,全市各县(市)区各校积极发动学生参与,争做“宪法小卫士”,力争做到学校全覆盖、学生全覆盖,全市共有88.76万名中小学生参加,取得平均分94.38的好成绩。接下来,市教育局还将持续用好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的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提升对青少年普法的力度和准度。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元武

  联系人:林航武

  联系电话:83305901

 

 

 

  福州市司法局

  2023年4月4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