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20233106号提案的答复

榕司〔2023〕41号
日期:2023-04-07 16:08 来源:福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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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华龙委员:

  《关于加强社会综合治理,严防对未成年人性侵犯罪发生的建议》(20233106号)收悉,现我局分办的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提案中针对我市在加大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广度和宽度方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给予了我们重要的启示,值得我们在工作中研究探讨。

  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是“八五”普法的重中之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主管(牵头)部门是教育部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梳理,将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加大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具体如下:

  一、进一步拓宽线上普法课程。(1)积极沟通协调市教育局,在福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开设了“普法小课堂”和“图说民法典”栏目,定期推送我局“图说民法典”等有关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要普法素材,并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以生动的视频案例、简明的图文解说向广大中小学生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2)积极协同市教育局组织发动在校青少年学生参与相关的网络普法教育活动,如2022年利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开展了第七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宪法卫士”专栏网络学习,全市各县(市)区各校积极发动学生参与,争做“宪法小卫士”,做到学校全覆盖、学生全覆盖,全市共有88.76万名中小学生参加,取得平均分94.38的好成绩,提升对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力度和准度。

  二、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加大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力度,在法律师资力量方面积极选拔推荐优秀律师、法律工作者作为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的普法教育工作。同时,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边远乡村中小学开展防性侵等普法宣讲活动,宣讲《刑法》、《民法典》、《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

  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作为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安排,积极配合相关牵头部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整治工作,共同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陈元武

  联系人:林航武

  联系电话:83305901

 

 

  福州市司法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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