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2012年)
(一)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保持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
强化内需拉动。
强化创新驱动和品牌带动。积极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建设中科院海西研究院,争取新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创新型企业与企业技术中心。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促进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的有效对接,发展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和软件设计、集成电路、工业设计、动漫娱乐、信息传媒等公共创新服务平台,扩建金山科技企业孵化器。认真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企业品牌建设工程,培育、引进、扶持和保护一批品牌商标、名牌产品。落实和扩大甲供甲控政策,积极支持榕货名优产品拓展海内外市场。
强化对企业及时有效帮扶。健全深入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落实和完善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一企一策”加大对重点企业的帮扶力度。深化政银企合作,建立重点企业资金链保障机制,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拓展债权融资、风险投资等直接融资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加强对企业的用工服务与人才指导,着力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困难。支持企业参加重点展会。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严控制并切实减少涉企的各种检查、评比、表彰、达标、庆典、论坛、研讨会、培训、评价评估等活动。
(二)进一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实体经济。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毫不放松地抓好粮食生产,发展壮大水产、果蔬、食用菌、茶叶、花卉、竹木等特色优势产业,保障“米袋子”、“菜篮子”安全。鼓励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绿色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流通业,支持农业品牌创建,推进福清龙田全国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等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加强林业“五大工程”、“五大基地”建设。积极促进“农超对接”和“产加销一条龙、农工商一体化”,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强农业“五新”推广和农技服务。切实防控动植物疫病,严格农产品质量监管,积极推广畜牧、水产健康生态养殖。加强农村土地整理开发复垦,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紧紧抓住建设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的机遇,全面推进“海上福州”建设。认真实施“以港兴市”战略,加强福州港资源整合、泊位建设、航道疏浚、航线开辟,积极打造国际航运枢纽港。加快福州保税港区建设发展,充分发挥其政策功能优势及作用。大力推进“两翼”港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临港工业、港口物流、船舶修造、海洋运输、滨海旅游、海洋生物医药等“蓝色产业”,加速构建罗源湾、闽江口、福清湾、兴化湾北岸等海洋经济集聚区。加快海峡西岸(连江)水产品加工基地、海西远洋渔业产业园建设,扶持壮大远洋渔业、水产加工业,有序拓展湾外养殖。实施“碧海银滩”工程,科学合理开发海域、岸线和海岛资源。
(三)进一步加快构建福州大都市区,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发展。
全面构建大都市区发展新格局。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地加快编制福州大都市区发展规划。全力推动马尾新城和南台岛、晋安等区域成片开发建设。统筹推进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等周边县(市)同城化发展,加快拓展中心市区。加大扶持力度,积极把闽清、罗源、永泰培育成为大都市特色功能承载区。加快推动福莆宁交通互联互通、产业分工协作、公共服务互动对接,促进福莆宁融合发展、连片繁荣。加强闽东北五市区域协作,推动福州—宁德—南平—鹰潭—上饶发展轴联动发展,壮大海峡西岸东北翼增长极。
大力建设马尾新城。把马尾新城作为中心城市东扩南进、沿江向海的主攻方向和新区拓展的重要载体,深化和完善马尾新城总体规划,构建“两组团一廊道”发展格局。加快建设琅岐闽江大桥、南江滨大道东段等项目,动工建设马尾大桥、沈海高速亭江互通及接线工程等项目,抓紧东部快速通道、三江口—营前桥(隧)工程、福马铁路改建城市轻轨等项目前期工作。积极打造快安商贸文体中心、马江文化休闲综合体、江滨总部聚集区,合理布局和建设三甲医院、知名中小学校等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马尾新城综合服务功能。
加快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品位。
切实增强中心城市承载能力。
积极支持和融入平潭开放开发。坚持资源共享、合作共建、互利共赢,认真落实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等向平潭延伸拓展,支持平潭第二通道、岛外调水、供电走廊等工程建设,加快渔平高速公路延伸线、长平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强化产业对接合作,大力争取平潭综合实验区优惠政策向福清、长乐等周边地区辐射。以“海峡号”高速客轮开通为契机,联手开发“福州—平潭—台湾”一程多站式旅游产品,构建海峡两岸海上便捷通道。继续在科技、教育、医疗卫生、人才和干部培训交流以及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提供支持与服务。
统筹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四)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精心打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构建更加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有效盘活和统筹用好国有存量资产,做大做强市属投融资平台和产业集团,提高国有资本使用效益。拓展民间投资渠道,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大力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深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市容环卫、绿化养护等领域的市场化经营、产业化运作。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统计制度方法改革。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建立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实施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实施更加积极的大开放战略。组建招商投资促进机构,大力拓展“三维”对接,深入实施“回归工程”。加大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引资力度,拓展服务贸易领域的利用外资,支持上市企业返程投资。继续实施鼓励外贸发展的政策,大力开拓自贸区市场和新兴市场,推进国家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和电子信息产品、船舶、家具及装饰品等重点出口商品基地建设。鼓励扩大重要资源、原材料和先进技术、关键设备进口。支持优势企业“走出去”拓展市场、购买资源、跨国经营。推进海交会市场化运营,提高第十四届海交会办会水平,积极参加第十六届投洽会等重大经贸活动。进一步凝聚侨心、维护侨益、发挥侨力。深化拓展榕港榕澳合作交流,提升海内外友城合作层次和水平。加强与长三角、泛珠三角、海西城市群及闽浙赣皖协作市的交流合作。继续做好对口支援新疆、西藏等工作。
拓展更加常态化的榕台交流合作。加强榕台产业深度对接,争取台商投资区扩区,争取海峡两岸汽车整车贸易口岸获批,争取设立涉台商品原产地认证办公室,加快打造海峡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和大陆对台贸易中心。大力发展“海峡旅游”,力争成为赴台个人游试点城市,争取开通黄岐环马祖澳旅游线路。拓展榕台空中直航、海上直航,加快建设海峡邮政枢纽中心、邮政电讯直通口岸。深化榕台农业、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族宗教、红十字等领域的全方位交流合作,推进闽台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办好“两马”同春闹元宵、海峡两岸合唱节、海峡版权(创意)产业精品博览交易会、海峡(福州)渔业周暨渔博会等特色对台交流活动。
营造更加良好的投资发展软环境。强化“四个服务”理念,办好行政服务中心,推广“厦航式”优质服务经验,切实为投资者提供主动、热情、高效、全程服务。大力推行项目代办制,开辟“企业直通车”和“项目绿色通道”。进一步推进口岸“大通关”,争取实现罗源湾港区口岸开放。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着力打造“诚信福州”。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积极培养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高素质人才,加快建设人才公寓、国际学校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园,营造更加良好的引才、聚才、育才、用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