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监管应急工作预案

日期:2022-03-11 17:12 来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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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安全管理,增强应对突发性、灾难性气候时危旧房安全管理的处置及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国家防总《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重新修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级关于房屋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按照“预防为主,属地管理” 的原则,以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应急抢险救援为重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房屋安全监管应急工作小组,依托房管处,负责预防、检查、督导各县(市)区危旧房屋在突发性、灾难性气候时,发生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房管处处长担任,成员由房管处全体工作人员组成。

  三、任务区分 

  领导小组下设二个应急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由3-4人组成,特殊情况时可向局办公室申请加强人员。任务区分为:

  1、信息组负责信息沟通、应急值守。及时发布、传达上级有关防御台风、防汛防涝工作要求,准确掌握危旧房屋资料,通报工作进展,汇总灾情信息。

  2、督导组负责检查、指导各县(市)区住建、房管部门制定完善房屋安全应急工作预案;督促各县(市)区对区域内的危险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摸排、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通报;指导对房屋危险部位采取临时加固措施或者转移住户;发生险情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属地政府开展抢险救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物资器材保障 

  1、车辆准备。当出现紧急情况时,向局办公室申请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2、通信准备。应急小组全体人员在救灾应急期间要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在岗在位。

  3、救灾应急物资准备。向局办公室申请,根据需要购置雨衣、胶鞋、雨伞、手电等物资,确保救灾工作急需。

  四、应急要求 

  1、及时部署抢险应急任务。信息组应及时跟踪掌握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台风、暴雨等气象信息,根据上级有关防御台风、防汛防涝工作要求,适时召开应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就相关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根据气象监测和上级通报要求,迅速做好应急准备。

  2、启动应急预案,督导组要按划分的区域立即分赴可能出现险情的危旧房小区,发现存在问题要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落实抢险、整改情况。

  3、当出现危旧房倒塌时,督导组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抢险工作。信息组应在第一时间向局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4、应急抢险工作结束或危险因素解除后,应急处置队伍撤离现场,应急工作结束。信息组要及时将工作情况及受灾情况统计上报房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管理处

  二〇二二年三月

 

  附:

  房屋安全监管应急工作小组 

  督导组组长:郑宇

  成员:蒋阳生、周敬、陈强

  信息组组长:蒋阳生

  成员:林航、蔡宏强、吴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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