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

日期:2018-02-13 10:59 来源:发改委 浏览量: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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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告》(闽价通告[2017]27号)精神,市物价局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以《福州市物价局关于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告》(榕发改价格〔2018〕10号)公布了24份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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