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主站保障 > 通知公告
有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相关高校、科研单位:
为更好推动科技扶贫工作,现再次向各有关单位征集2017年科技扶贫计划项目,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围绕当地优势特色产业,支持一村一品产业培育,能够带动农业增产农户增收的科技项目。
二、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应为以下之一:
1、贫困村所在的乡镇政府或村委会
2、贫困村的经济合作社、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组织
3、市级或县级、乡镇农业科研单位等公益研究机构
4、福州辖区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的项目须为在贫困村具体实施的科技项目,应由科技人员或者科技特派员作为项目的技术支撑力量。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2、在贫困村已经实施完成的科技项目,采用后补助方式,其项目完成时间应在2016年1月1日--2017年9月30日。申报后补助项目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对项目实施过程、项目的支出和产出进行佐证,提供项目财务审计报告等。
四、申报材料:《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方式: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贫困村所在的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申报。福州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级农业科研单位直接进行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可登录福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218.66.59.52),在线填报《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和推荐。福州辖区内高校科研处对本校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和推荐。
六、申报和推荐截止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6日;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福州辖区内高校科研处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七、项目管理和验收:除了福州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级农业科研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市科技局负责管理和验收外,其余项目由申报单位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验收。
请各有关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并协助和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其中,连江县、闽侯县的申报推荐数量要求≥2项。各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申报材料,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福州辖区内高校科研处负责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于11月7日前将在线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及其电子文档统一报送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一楼)。
联系方式:
1、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联系人:
庄华城 电话:87833032
曾广森 电话:87833032
2、业务咨询联系人:
市情报所 李梅婷 电话:83353734
市科技局农业处 赵龙 电话:88030890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