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12-2500-2022-000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成文日期:2022-01-11
  • 标    题: 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供安〔2022〕5号
  • 发布日期:2022-01-1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
榕供安〔2022〕5号
来源:福州市供销社 时间:2022-01-13 15:29

各直属单位,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福州市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市社将于20221月份对各直属单位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社成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社主任任组长,林秀萍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社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考核组。各单位应当成立相应考核验收机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领导,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核内容

  根据2021年市社下发的《市供销社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表的通知》(榕供安〔202134号)和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实际,制定《福州市供销社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办法》,具体考核内容由以下几方面构成:

  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

  2.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情况;

  3.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4.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情况;

  6.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

  7.实地随机抽查检查情况;

  8.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扣分项;

  9.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加分项。

  三、考核验收方法

  1.考核验收采取“听、查、看、议、评”相结合的方法。各单位要对照《福州市供销社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办法》,组织一次以责任制考核为主要内容的自查活动,结合《福州市供销社关于印发2021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榕供安〔202112号)和《福州市供销社关于重点领域集中开展全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月行动的通知》(榕供安〔202143号)文件要求,对各网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予以整改。

  2.考核组组成:林秀萍副主任、市社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各直属单位交叉检查人员一名。各单位派出交叉考核人员均为安全经办人员(具体安排见附表)。

  四、时间安排

  市社经济发展处于2022111日将《2021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上传到市社安全工作群,在各单位认真自查和准备的基础上,2022117日至19日,市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各直属单位交叉考核人员将组成考核组依次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到各单位考核的具体时间见附件一。请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并将本单位安全工作总结、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报告材料准备好,考核当日送交市社安全考核组。

   

  附件:1.2021年度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安排表

            2.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3.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福州市供销社

                                2022年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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