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编号 |
执法依据 |
项目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审批部门 |
审批结果 |
生效日期 |
救济途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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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
福建环达物流有限公司 |
913501210981******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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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
过失引起火灾 |
钟某某 |
330329198410******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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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 |
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逾期未改正 |
宏德盛(福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913501210543******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责令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电气线路,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
过失引起火灾 |
赵某 |
342224197507******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
过失引起火灾 |
祝某某 |
3422011988012******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擅自拆除消防设施 |
闽侯县青口黄焖牛火锅店 |
92350121MA2Y******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陆仟叁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之规定 |
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付某某 |
610630200310******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警告的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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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5号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 |
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 |
福州源泉投资有限公司 |
913501216830******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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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 |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器材; |
福州闽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闽文教育) |
91350100MA35******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贰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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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 |
福建荣誉聚福来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91350121MABU******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责令停止使用整个区域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万伍仟柒佰元整的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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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
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闽侯县紫阳之星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
913501215509******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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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
过失引起火灾 |
王某某 |
350822199104******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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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0号 |
《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 |
管理单位未制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在室内场所违规充电 |
福州沃尔特民乐乐器有限公司 |
913501216765******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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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
过失引起火灾 |
陈某 |
350430199810******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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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
过失引起火灾 |
汪某 |
650102199211****** |
闽侯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警告的行政处罚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闽侯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