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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变更)

发布时间:2015-03-14 复检日期:2016-05-23

事项名称:

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变更)

办理单位:

福州市公安局

事项编码:

FZ01GA-QR-0002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办理程序:

1、【查验岗】查验机动车。 2、【登记审核岗】审查凭证证明,录入变更后的信息,出具受理凭证。 3、缴费窗口缴费。 4、【档案管理岗】整理资料,密封机动车档案。 5、【登记审核岗】收回号牌,核发临时号牌,发放机动车档案。

办理条件: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及时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报材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膜(原件); 6、属于委托代理人(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代理的,还应提交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原件1份)和代理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收费标准:

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5元/张。

收费依据: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科室):

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及其业务延伸单位

办理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黄山车管所地址:乘坐67路公交车到驾管所下车即到,或乘坐21、30、31、83、90、124、135、305、306、309、47、502、503路公交车,至排下站下车,向南步行200米至福峡路三环高架桥下左拐,顺三环高架桥步行500米即到。

办理时间:

黄山车管所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夏时制: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非夏时制: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91-83404988

投诉电话:

0591-83404988

备    注:

不予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 1、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2、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技术数据的;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4、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5、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6、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表格下载:
· 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xls
· (范本)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变更).xls
· 机动车业务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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