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福州市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4-01 09:00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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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福州市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榕商务规〔2022〕3号),现就2023年度福州市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福州市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榕商务规〔2022〕3号)。

  二、扶持对象和内容

  (一)扶持对象和扶持内容

  符合《福州市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榕商务规〔2022〕3号)关于扶持对象和扶持内容的相关要求。

  (二)时间范围

  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间发生的项目及费用。

  三、申报材料

  申报格式:申报材料封面应注明“2023年度福州市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项目具体名称、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按申报项目分门别类,按目录页码顺序装订成册。

  (一)基本材料

  1.申请报告:应包括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申报项目背景和主要内容,根据申报项目内容需提供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达到或预期达到的目标和效果等。

  2.福州市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1);

  3.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复印件;

  4.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2);

  5.无不良信用查询记录;

  (二)依申报项目不同,申报单位在提交基本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交如下相应的项目材料:

  1.完善家政服务业数据库

  家政企业和家政员当年度录入到福州市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和商务部业务平台并核验通过的证明(截图);家政企业录入家政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

  2.开展家政服务信用记录示范评选

  《福州市家政服务人员信用记录示范评选活动评分表》(附件4)及按照评分表得分项目提供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并在福州市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3.推行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服务

  申领居家上门服务证家政员汇总表(附件5);居家上门服务证复印件;家政企业和家政员录入商务部业务平台证明(截图)。

  4.提升家政服务人员从业规范

  (1)家政员体检补助:家政员体检补助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6);居家上门服务证复印件;家政企业和家政员录入商务部业务平台证明(截图);家政员体检报告首页复印件(含家政员姓名、体检时间等);体检发票复印件。

  (2)家政员购买商业保险补助:居家上门服务证复印件;保险公司的保单及发票复印件(需含家政员明细)。

  5.大力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

  (1)免税销售额奖励:当年度免征增值税销售额的相关凭证复印件;家政企业与家政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家政企业为家政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6个月以上(含)相关凭证复印件(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工资支付流水凭证(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连续6个月(含)以上)复印件;家政企业为员工建立工作档案复印件;家政企业为员工进行持续培训管理且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的凭证复印件。

  (2)员工制家政企业人员奖励:家政企业员工花名册(附件7);当年度家政服务免征增值税纳税申报相关凭证复印件;家政企业与家政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家政企业为家政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6个月以上(含)相关凭证复印件(已参加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工资支付流水凭证(月平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连续6个月(含)以上)复印件;家政企业为员工建立工作档案复印件;家政企业对员工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的凭证复印件。

  6.创立行业品牌形象

  (1)引进市域外大型龙头品牌家政企业奖励:当年度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相关凭证复印件;商务部家政信用信息平台设立家政企业账号并核准通过证明截图;当年度营业额报表及专项审计报告;家政企业品牌及业务简介。

  (2)培育评定市级品牌家政企业奖励:当年度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相关凭证复印件;商务部家政信用信息平台设立家政企业账号并核准通过证明截图;经营场所彩印图片;管理制度、公开上墙、服务合同、回访记录及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相关材料。

  7.倡导家政服务人员参加技能比赛

  家政员参加当年度省、市举办的家政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8.深化校企合作开展联动培训

  家政企业培训简介;家政企业培训人员花名册(附件8);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居家上门服务证复印件。

  9.搭建区域间供需协作机制

  劳务输出基地建设及成果简介;在当地设立相关机构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相关凭证复印件或与当地政府、部门(乡镇科局级,含)签订的劳务输出协议;劳务输出基地输出家政服务人员花名册(附件9);当年度取得居家上门服务证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1.企业向注册所在地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5月20日前联合行文将推荐项目分别上报福州市商务局和福州市财政局,并将企业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福州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处,电子版汇总报送至电子邮箱:swjfwy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市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项审计,以确定扶持对象和金额,并根据财政资金安排情况予以兑现。

  五、其他事项

  1.员工制家政企业需要满足《福州市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榕商务规〔2022〕3号)所列的相关条件。

  2.各区须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公安局关于防止财政专项资金落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补充通知》(榕财行〔2019〕50号)相关规定,将拟上报的企业名单报同级公安机关扫黑办进行审核比对,并根据审核比对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审核比对结果随文上报市商务局。

  3.本项目扶持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市本级财政和各有关区级财政各负担50%。

  4.同一类型奖励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申报,已获得其他政策资金支持的项目(含已获得省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个家政员只能由一家公司申报补助或奖励。

  5.创立行业品牌形象引进市域外大型龙头品牌家政企业奖励项目,予以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适当比例的一次性奖励,其中适当比例按照往年惯例确定为1%。

  6.深化校企合作开展联动培训项目,一个家政员取得多本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申报,按照最高级别证书的奖励标准予以一次性奖励,且需要取得居家上门服务证。

  7.搭建区域间供需协作机制项目,同一劳务输出基地输出的家政员需来自同一地级市,当年度新取得居家上门服务证。

  8.申报企业应积极配合商务和财政部门工作,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和调查问卷。

 

 

  附件:

  1.福州市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申报表

  2.企业信用承诺书

  3.家政企业录入家政员信息汇总表

  4.福州市家政服务人员信用记录示范评选活动评分表

  5.申领居家上门服务证家政员汇总表

  6.家政员体检补助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

  7.家政企业员工花名册

  8.家政企业培训人员花名册

  9.劳务输出基地输出家政服务人员花名册

  10.福州市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榕商务规〔2022〕3号)

 

 

  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8日

  (联系人:郑晖,联系电话:8329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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