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实验室药品耗材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
实验室药品耗材采购清单(详见附件)
三、要求
1.质量要求:报价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我方技术参数要求,选用国家合格产品,提供的耗材应适用于环境监测及环境科研;
2.质保要求:我院购买的所有药品耗材及标样的质保期限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供应商中标供货时所提供的药品耗材及标样质保期限为一年的,在供货时剩余的使用质保期限应不低于9个月;若原质保期限大于或小于一年的,在供货时剩余的使用质保期限应不低于原质保期限的一半;
3.售后服务:免费送货至指定地点(我院实验室),如果送货过程出现损坏或剩余的使用质保期限不符合要求的,供货商应负责更换;
4.交货时间:由于部分药品试剂有效期较短,应根据我方需求分批供货。供应商在接到我方供货要求时,应在两周内供货,若无法完成供货需说明理由。
四、供应商资格选取
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药品耗材中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需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需承诺符合要求)。
五、报价须知
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运输、售后、税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六、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药品耗材中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需提供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价单(含耗材单价、总价等,参照附件《采购货物一览表》中格式及要求填写),并在备注中明确品牌,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采购方案调整建议(如有),需提交调整说明,阐述《采购货物一览表》中药品或设备的优化理由、替代方案合理性等;并额外提供1份调整后的报价单(格式同原报价单)。
供应商应提供报价单,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应标单位公章,在密封袋注明所投的包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七、询价截止日期: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于2026年3月18日18: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我院。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32号环保大楼6号楼623室。收件人:黄先生,13625063760。
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采购控制价格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最终中标依据。
技术联系人:郑震 联系方式:0591-87328015。
附件:采购货物一览表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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