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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信息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3-2500-2003-0001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3-01-02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保护协会关于授予福州市优秀“环保模范小区”称号的决定
  • 发文字号: 榕环保〔2003〕4号
  • 发布日期:2003-01-0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保护协会关于授予福州市优秀“环保模范小区”称号的决定
榕环保〔2003〕4号
来源: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保护协会 时间:2003-01-02 00:00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保护协会
关于授予福州市优秀“环保模范小区”称号的决定

 

榕环保[2003]4

 

各县(市)区环保局、各有关小区:

为了进一步推动“环保模范小区”创建工作,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树立良好的环境道德和行为规范,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作用。根据福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市创建指导小组严格按照《福州市“环保模范小区”标准》的要求,组织考评验收工作,根据考核情况,决定对成绩突出的12个小区授予优秀“环保模范小区”称号。希望受到命名的小区再接再厉,不断总结和提高,为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市级优秀 “环保模范小区”名单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环境保护协会

二○○三年一月二日

  送:省环保局宣教办、宣教中心

 

 

 

市级优秀 “环保模范小区”名单

1、鼓楼区(2个)

天元山庄  五凤兰庭

2、台江区(2个)

瑞翔新苑  百福苑

3、晋安区(5个)

金城社区  电建社区  佳馨苑  三华社区  融侨东区(A

4、仓山区(1个)

金彩社区

5、马尾区(1个)

开发区自来水公司小区

6、闽清县(1个)

梅花新村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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