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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信息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3-2500-2003-0001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3-11-03
  • 标    题: 关于开展2003年福州市“环保模范小区”考核验收和市级“环保模范小区”复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03〕286号
  • 发布日期:2003-11-03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03年福州市“环保模范小区”考核验收和市级“环保模范小区”复查的通知
榕环保综〔2003〕286号
来源: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福州市人大城环委,福州市环境保护局,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03-11-03 00:00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人大城环委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03年福州市
环保模范小区”考核验收和市级“环保模范小区”复查的通知

 

榕环保综[2003]286

 

各县(市)区文明办、人大城环(财经)委、环保局、民政局:

为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环保模范小区”的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环保模范小区”工作上新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03年 “环保模范小区”考核验收和市级“环保模范小区”复查工作。为了使“环保模范小区”标准更具有可操作性,对标准进行量化,现重新修订颁布《福州市“环保模范小区”标准》,原榕环保[2002]49号附件二的《福州市“环保模范小区”标准》同时废止。现将验收、复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11251210

二、考评组成员:市文明办、市人大城环委、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工作人员。

三、考评的依据:福州市“环保模范小区”标准(修订)。

四、考评验收、复查的对象:对六区八县(市)拟申请市级“环保模范小区”验收的小区进行考核、验收,对目前市级207家“环保模范小区”进行复查,复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

五、考评方法:

考评验收采取听、查、看、访、议等形式进行。

听:听取小区创建责任人的创建工作汇报

查:查阅小区创建工作软件资料

问:对有关创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解

访:随机访问居民,广泛征求意见

议:考评组将验收情况综合评议

六、考评步骤:

1、小区按新修订《环保模范小区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自评。

2、各县(市)区文明办、人大城环(财经)委、环保局、民政局根据小区申报,组织进行测评并将申请市级验收的名单于1120前报送至市环保宣教处。

3、市考评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开展 “环保模范小区”验收、考核工作,并同时进行小区复查工作。

附件:福州市 “环保模范小区”考核标准(修订)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人大城环委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民政局

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送:省文明办、省人大环境委、省环保局宣教办、省环保宣教中心、省民政厅

 

 

 

附件:

福州市“环保模范小区”考核标准(修订)

项目

分数

考核要求

信息来源

评价

创建五有指标

1、有环境管理体系

10

成立由社区物业公司、居民代表等组成的创建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小区提供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度章程等。

有工作制度1分;责任落实2分;有经费投入2分;每年定期布置工作2分;

有计划1分;有总结1分;创建工作积极1分。

2、有环境监督体系

6

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组织环保志愿者队伍,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益,管理部门建立内部监督制度,保障环保目标落实。

小区提供的资料:居民意见记录,答复记录。

小区管理部门对居民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回应有落实2分;管理部门建立内部监督制度2分;设立环保意见箱1分;监督记录完整1分;有环保志愿者名单1分。

3、有环境意识

12

环保宣传监督小组组织环保志愿者及群众,开展环保公益活动3/年以上;小区市民文明学校开设环保课程、讲座等3次以上;开展绿色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小区征订2份以上环保报刊及2本以上环保科普读物。

小区提供文件、活动方案、开课记录、实地查看。

组织环保活动3次以上3分;开设环保课程、讲座3次以上3分;有绿色文明家庭评选活动3分;征订环保报刊和科普读物达到要求3分。

4、有环保氛围

13

设有环保宣传阵地,且每季度出刊一期;设有3块以上固定的环保标语或环保警示牌;设有环保部门及小区负责人的投诉电话;设有垃圾分类箱;设有公民环保行为公约牌;设有机动车禁鸣喇叭标识。

小区提供相关资料;实地查看。

有环保宣传阵地1分;完成出刊指标3分;有环保标语1分;环保警示语3块以上3分;设有环保投诉电话2分;设有垃圾分类箱2分;设有公民环保行为公约牌2分;设有机动车禁鸣喇叭标识1分。

5、有洁净、优美的环境

12

小区内可绿化面积得到有效绿化;小区绿化有专人管理,分布合理,花草、树木、建筑等配置得当;小区内花草树木无损害、折枝现象;无违法搭建、乱张贴、乱挂现象;各种公共卫生设施保持完好。

实地查看

有效绿化2分;专人管理2分;分布合理2分;花草树木无损害2分;无违法搭建等现象2分;公共卫生设施保持完好2分。

创建五无指标

1、无噪声污染

13

小区的声源设备(发电机、风机等)噪声必须达到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不在杂物间、车库住人或开办餐饮业、娱乐业、维修加工等,经批准的第三产业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无其他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现象;积极督察区内外噪声污染。

实地查看

达到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分;不在杂物间、开办餐饮业等5分;经批准的第三产业不影响居民生活2分;无其他噪声扰民现象2分;积极监督区内外噪声污染2分。

2无废气及油烟污染

8

小区的住户与经营户均不使用煤炭;小区内已建成的饮食场所油烟通过符合环保要求的专用烟道排放;积极监督区外大气污染,行使环保监督权。

实地查看

不使用煤炭3分;油烟通过符合环保要求的专用烟道排放3分;积极监督区外大气污染2分。

3、无污水污染

9

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小区,污水设施必须正常运行,无生活污水设施的小区须接入市政管网;下水道畅通无淤塞,明沟无积污,地面无污水横流,无散发恶臭。

实地查看

生活污水处理达到要求3分;下水道畅通无淤塞,明沟无积污3分;地面无污水横流,无散发恶臭3分。

4无固体废物污染

9

垃圾实现袋装,日产日清;无高空抛掷垃圾、焚烧垃圾现象;小区内无饲养家禽及无证宠物,有宠物需严格执行《养犬管理办法》规定。

实地查看

垃圾袋装,日产日清3分;无高空抛掷垃圾、焚烧垃圾现象3分;小区内无饲养家禽及无证宠物3分。

5、无环保重大投诉事件

8

环保投诉能在小区范围内解决,对不能处理解决的事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

查看环保投诉记录,实地与群众座谈

环保投诉能在小区范围内解决5分;对不能处理解决的事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3分。

注:1、总分75分以上为 “环保模范小区”;90分以上为优秀“环保模范小区”。

2、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较大环保投诉及环境卫生质量较差的小区,不具备申报“环保模范小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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