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500-2004-0001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4-05-27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继续抓好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补充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04]128号
- 发布日期:2004-05-2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继续抓好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补充通知
榕环保综[2004]128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
为保证高考工作的进行,根据《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通告》第四条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高考噪声监管工作,是一项牵动千家万户、涉及社会安定稳定的重要工作,加强高考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管是各级环保部门应尽的责任。各单位必须在
二、 各单位要成立各考点噪声污染专门监管队伍,负责辖区内各考点考试全过程的监管,做到定点、定人、定责,确保考生临考不受影响。
三、 考前应主动与各考点学校加强联系,征求意见,确定双方联络人及联络方式,及时对各考点考试过程中所有出现的噪声污染依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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