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500-2004-0001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4-06-01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关于授予福州市首批“绿色社区”称号的决定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04]131号
- 发布日期:2004-06-0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关于授予福州市首批“绿色社区”称号的决定
榕环保综[2004]131号
各县(市)区环保局、文明办、各有关社区:
为了把环境实事办到群众身边,让群众在环境质量改善中得到实惠。 根据榕环保综[2004]20号文《关于开展创建“绿色社区(小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各县(市)区积极开展了创建“绿色社区”的活动,尤其是各区环保局对照标准认真组织实施了该项工作。针对新创建社区提出的验收申请,由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组成的市创建指导小组严格按照《福州市“绿色社区”标准》的要求组织考评验收工作。根据考核情况,决定对达标的首批 5个社区授予福州市“绿色社区”的称号。希望受到命名的社区再接再厉,不断总结和提高,为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福州市首批“绿色社区”名单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二○○四年六月一日
抄 送:省环保局科技处、省环保宣教中心,存档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附件:
福州市首批“绿色社区”名单
1、 鼓楼区(1个)
天元社区
2、 台江区(1个)
福人社区
3、 晋安区(3个)
电建社区 三华社区 金城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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