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500-2006-0001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6-04-25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限期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的通告
- 发文字号: 榕环保[2006]74号
- 发布日期:2006-04-2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限期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的通告
榕环保[2006]74号
为了改善闽江流域水质,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发<闽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保护规划>及<2005年闽江流域福州段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榕政综[2005]185号)和《关于批转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福州市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的通知》(榕政[2005]208号)要求,林浦洲属于畜禽养殖禁养区,该区域范围内的养殖场及户养牲畜必须在
特此通告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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