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500-2006-0001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6-05-10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06年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06]142号
- 发布日期:2006-05-1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06年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实施方案
榕环保综[2006]142号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强化管理,严格执法,发扬不怕苦、不怕累、连续作战的工作作风。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省环保局《关于开展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和监督检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狠抓噪声污染监管措施的落实,力争在全市范围内遏制住影响考生复习、休息、考试的噪声污染。
二、监管时间:
三、措施和方法
(一)组织领导
1、 成立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管领导小组:
组 长:赵炳荣(市环保局副局长)
周金如(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国强(市环保监察大队大队长、监理所所长)
杨龙财(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三大队大队长)
成 员:郑金武(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包定贞(市环保局污控处处长)
吴 诚(市环保局宣教处副处长)
陈宝珠(鼓楼区环保局局长)
林忠杰(台江区环保局局长)
郑祥光(仓山区环保局局长)
郑康忠(晋安区环保局局长)
彭 辉(马尾区环保局局长)
葛根旺(市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刘金华(市执法局执法处处长)
唐 庄(鼓楼区执法局局长)
黄元湘(台江区执法局局长)
陈 伟(仓山区执法局局长)
董舒佳(晋安区执法局局长)
刘英庚(马尾区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职责:研究确定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管实施方案和协调解决人力物力的落实,检查督促环境污染监管总指挥部落实监管工作的情况
2、成立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管总指挥部
总指挥:杨国强、杨龙财
副总指挥:陈峰、张鼎萍、方乃建、各区环保局分管监察工作副局长
总指挥、副总指挥的职责与分工:
总指挥负责整个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管实施方案的组织、协调人力物力和第(三)(四)项工作的落实;副总指挥张鼎萍同志负责(二)(五)项措施和夜间投诉查处的组织落实工作;陈峰副总指挥负责(六)(七)(八)三项措施和昼间投诉查处的组织落实工作。城管三大队负责建筑施工工地夜、午间施工监管,各区环保局负责辖区噪声监管。
(二)争取新闻媒体的配合。
1、宣传表扬严格贯彻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管理的模范单位或经营者,曝光违规的单位或经营者;
2、宣传开展环境噪声污染监管工作情况。
(三)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协同做好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管。
1、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应抓好午、夜间建筑工地的噪声监管。
2、 公安、工商、建设、港务监督部门明确各自职责,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对城市噪声污染的统一监管。
(四)加强福州市环保系统噪声污染监管力量,协调组建高考期间市、区环保噪声监督执法队伍。
(五)召开全市建设、施工单位,娱乐场所负责人噪声污染监管宣传会议,深入宣传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六)环保监察大队配合各区环保局(马尾区自行组织)从调查和发动举报入手,全面掌握辖区内各考场周边噪声源单位和点位(调查结束后将调查表报一份给大队)。有目标地加强查处和监控工作,确定高考开始时的重点监管单位名单。
(七)对重点污染源单位、经营者开展宣传教育,做好防患工作。
(八)与市高招办共同确定噪声源少,易于监管的学校作为考场。
四、监管力量的组织
投入市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全体人员,视情况抽调市环境监理所监理人员、市环境监测站噪声监测人员,负责4个城区内突发噪声污染的处置,考场周边的巡查,以及配合各区开展污染整治行动。各区环保局相应成立若干个执法队伍,负责辖区噪声污染的监管。
五、监管工作步骤
(一) 准备阶段(
1、
2、
3、
4、
5、
6、
(二) 实施监管阶段(
1、 按辖区受理群众投诉,依法进行查处。
2、 对限期整改的单位进行督查,落实整改。
3、 开展在建工地、娱乐业、饮食服务业噪声污染的巡查、宣传,敦使工地落实监管要求,对拒不改正的单位依法加以惩处。
4、 针对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编写工作简报。
5、 高考开始后对各个考点
6、
(三) 总结阶段(
1、 以市环保监察大队、各区环保局、市执法局三大队为单位,小结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及好人好事、好经验。
2、 收集各县(市)区开展监管工作小结。
3、 根据各县(市)区环保局和联合执法队小结材料草拟2006年高考期间噪声监管总结材料,报送省环保局。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二○○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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