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33-2500-2007-0001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7-04-13
- 标 题: 关于授予福州市第四届“绿色社区”称号的决定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07]134号
- 发布日期:2007-04-1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关于授予福州市第四届“绿色社区”称号的决定
榕环保综[2007]134号
各区环保局、文明办,各有关社区:
为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提高社区环境管理与建设水平。各区积极组织开展了创建“绿色社区”的活动,根据新创建社区提出的验收申请,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市环保局联合邀请市人大城环委、市政协经建委、市社区办等领导组成考核验收组,严格按照《福州市“绿色社区”标准》的要求组织考评验收工作。根据考核结果,决定对基本达标的10个社区,授予福州市“绿色社区”的称号。希望受到命名的社区不断总结积极探索,为推进我市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福州市第四届“绿色社区”名单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二○○七年四月十三日
抄送:省环保局宣教科、省环保宣教中心、省文明办。
附件:
福州市第四届“绿色社区”名单
1、鼓楼区(2个社区)
金牛山社区 新民社区
2、台江区(2个社区)
万侯社区 滨江社区
3、仓山区(3个社区)
金洲社区 金麟社区 金环社区
4、晋安区(3个社区)
乐园社区 民安社区 环南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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