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3-2500-2007-0001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2007-04-25
  • 标    题: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环保综[2007]139号
  • 发布日期:2007-04-2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环保综[2007]139号
来源:福州市环保局 时间:2007-04-25 00:00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
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环保综[2007]139

 

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各有关处室、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委、市爱卫会《关于深入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榕文明委[2007]4号)文件精神,纪念爱国卫生运动五十五周年,响应市委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洁我家园、共创文明”活动,我局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专此通知

 

附件:“洁我家园、共创文明”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送:市文明办、市爱卫办。

 

 

 

 

附件: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
“洁我家园、共创文明”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榕文明委[2007]4号文件精神,纪念爱国卫生运动五十五周年,响应市委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洁我家园、共创文明”活动,制定我局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按照市文明委[2007]4号《关于深入开展“洁我家园、共创文明”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活动布置,结合我局2007年工作重点,在局领导的组织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方针,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力度,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在城区继续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推进建设健康城市活动,在农村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创建卫生城镇、卫生村为载体,提高全民素质,进一步建设和维护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全面优化居民生活环境和人居环境,共创文明和谐的新海西。

二、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义文

成员:包定贞、蔡芹、杨国强、金致凡、张鼎萍、陈立

三、实施步骤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现在到五一节前主要任务是部署动员,营造氛围,组织整治。以“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为主题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增强执法力度。针对城市环境管理的薄弱环节,着力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整治解决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二阶段:从五月到国庆节前。主要任务是扩大成果,延伸辐射,把活动引向深入。巩固前一阶段成果,在解决城乡环境突出问题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净化美化居民生活环境,完善环保设施,进一步提高城乡环境质量,以整洁有序的氛围迎接党的十七大和国庆节。

第三阶段:从十月到元旦前后。主要任务是建章立制,保持长效,推动活动进一步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化管理新面貌迎新年,迎奥运。

四、工作重点

污控处负责牵头协调,自保处、监理所、监察大队根据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以巩固提高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成果为中心,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构建和谐福州。

1、继续实施闽江、敖江、龙江等“三江流域”综合整治,改善水环境质量,巩固提高饮用水水质。重点突出饮用水源保护。2007年重点做好县城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编制、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对已划定的县(市)区61个建制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各县(市)区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制定管理规定,落实管理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管住、管紧、管好饮用水源。

2、加大市区的油烟、噪声、粉尘等环境污染的整治力度。加强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施工粉尘及建筑渣土运输车辆“滴漏洒”、车轮夹带渣土污染的监管。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推行预拌沙浆。继续开展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机动车排气管理,严查行使中冒黑烟的机动车,加强对娱乐、餐饮、商贸等行业污染排放监管,查处超标排放和燃烧蜂窝煤污染行为。取缔市区无证经营的蜂窝煤加工点,规范管理,加工点不得向营业性餐饮业供应蜂窝煤,进一步提高市区居民生活能源燃气化水平。

3、继续开展巩固、创建环境噪声达标区工作,进一步扩大噪声达标区面积。实施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强对工业噪声的监管。加大对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依法加强对未经审批在城市进行产生偶发性强烈噪声活动、在噪声敏感区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公共场所娱乐集会噪声过大、室内娱乐及装修噪声污染、商业经营活动高噪声污染等违法行为的管理。

4、全面推进纺织印染、石板材、建筑陶瓷、畜禽养殖小电镀等热点环境问题的污染治理,将行业性污染治理作为今年重点工作,结合污染减排措施,在认真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向当地政府提出建议,督促实施。以县(市)区长环保目标责任书为“龙头”,对重点项目列出整治时间表,扎实推进,督促落实,力争有效遏制四个行业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加强电镀行业污染监管,把电镀工业集控区建设作为“十一五”期间我市环保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按照《福州市电镀工业集控区选址及建设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要进一步加强现有电镀生产企业的环境管理,关停污染严重的企业,严厉打击不法电镀企业和电镀“黑点”,积极引导电镀企业向电镀工业集控区转移。

5、加强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69投诉热线的作用,及时处理环境污染和环境违法现象。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浅显性、多发性的环境污染问题。加大工业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环境噪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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